鞍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有效期多久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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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鞍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的有效期多久
鞍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的有效期为15个工作日
二、鞍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的办理条件
1、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3、借款人或共同还款人具有稳定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4、借款人或共同还款人按规定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5、借款人购买的商品住房项目是经公积金中心审批准入的项目;
6、借款人签订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7、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按规定比例支付购房首付款;
8、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贷款剩余工作年限距法定退休年龄大于一年;
9、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没有影响贷款偿还的债务;
10、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同意按照公积金中心认定的担保方式提供担保;
11、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鞍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办理的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 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和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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