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是什么?失业保险金可以领取几次?

作者:小社宝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804

在深圳如果失业了的话,该怎样才能领取到失业保险金呢,这是很多在深圳工作的朋友都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我们谁也无法保证自己一定不会失业,所以多了解一点还是要必要的,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深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是什么?失业保险金可以领取几次?

一、深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是什么

1、失业保险金: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80%(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粤人社规[2018]2号),通知要求:“从2018年5月1日起,全省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由现行规定最低工资标准的80%,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有效期五年。期满后如继续执行,另行发文明确。”)

2、领取期间,按月为失业人员缴交基本医疗保险二档;

3、失业人员领取期间死亡的,其遗属可以一次性申领丧葬补助金、抚恤金以及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丧葬补助金: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额×300%;抚恤金: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额×600%(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及工伤保险待遇中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不能重复享受);

4、领取期间,按照有关规定享受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服务或补贴。

二、失业保险金可以领取几次

失业保险金领取没有次数限制,但是需要按照以下条件领取:

失业人员在失业之前所在单位和员工本人已经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失业险不满一年的,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足额缴纳失业险满一年的,则可领取四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此后每增加一年,则可在增加两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是最长不能超过24个月,各地具体规定稍微有不同。

此外,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的,则剩余失业保险金停止发放,但是若再次失业,则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和之前失业期间应领取但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不过合并之后,加起来的领取时间也最长不能超过24个月。

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医保怎么办

领取失业金期间,医疗保险是无需失业人员自己缴纳的,而是由社会职业保险基金直接支付医保保费,但是医保卡个人账户不会再有划账进入,虽然还能继续使用医保卡个人账户进行支付,但个人账户的钱用完后也就不能再用了,不过医保统筹账户报销待遇不会受到影响。

而在领取完失业保险金后,如果还没有找到工作的话,失业人员可以缴纳灵活就业社保,不过缴纳灵活就业社保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也就是必须要有当地户籍或居住证。

深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的相关疑问就为您解答到这,希望大家多多了解相关的知识,如果还要了解更多,可以联系小编客服。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