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工伤赔偿标准

作者:小社宝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654

  受到了意外工伤的话,作为受伤者肯定是会去争取到合适的赔偿,让自己的损失可以得到合理的赔偿才可以。但是人们会对于意外工伤赔偿标准特别的关注,也想要知道意外工伤赔偿拿到手的钱究竟有多少。


  意外工伤赔偿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单位职工在遭受工伤后将享有两大类待遇,即停工留薪期待遇和伤残待遇。所谓停工留薪期待遇是指职工遭受工伤后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内的待遇,所谓伤残待遇是指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满或者评定伤残登记后可以享受的待遇。


  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


  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


  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


  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


  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


  1-6级伤残津贴(按月享受)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


  说明:1)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意外工伤赔偿标准如上,在意外工伤后要先进行工伤认定,认定之后才能够进行伤情鉴定,才能得到相应的赔偿。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