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本级社保转移申请机构是什么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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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抚州市本级社保转移申请机构是什么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抚州市本级社保转移办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参保人员在转出地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拿至转入地的社保局经办大厅【不予批准的条件】 转入时没有提供《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转出时没有提供《身份证》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三、抚州市本级社保转移办理材料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四、抚州市本级社保转移办理依据


  《中国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五、抚州市本级社保转移办理流程


  1.申请


  2.受理,窗口提交材料的,申请被受理的,办事对象可获得实施机构的受理承诺;申请不被受理的,办事对象可获得实施机构的不予受理回答,不予受理回答的内容应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提交申请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实施机构能够当场回答补正材料,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3.审核


  4.决定


  5.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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