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本级社保转移申请机构是什么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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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抚州市本级社保转移申请机构是什么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抚州市本级社保转移办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参保人员在转出地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拿至转入地的社保局经办大厅【不予批准的条件】 转入时没有提供《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转出时没有提供《身份证》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三、抚州市本级社保转移办理材料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四、抚州市本级社保转移办理依据
《中国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五、抚州市本级社保转移办理流程
1.申请
2.受理,窗口提交材料的,申请被受理的,办事对象可获得实施机构的受理承诺;申请不被受理的,办事对象可获得实施机构的不予受理回答,不予受理回答的内容应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提交申请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实施机构能够当场回答补正材料,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3.审核
4.决定
5.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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