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是伤好之后去鉴定吗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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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鉴定是指国家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予以工伤鉴定的行为,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工伤鉴定是伤好之后去鉴定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一、申请工伤认定


  (一)申请人及申请时效


  1、单位申请: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发生事故伤害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个人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述规定的时限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工伤认定申请材料


  领取并按要求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和申报工伤证据清单,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劳动、人事关系的有效证明(包括事实劳动关系);


  2、受伤害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要复印);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病历资料复印件(如:初诊病历及其封面、出院记录、诊断证明、检查报告单等复印件),或职业病鉴定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属于下列情况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提交单位作息时间表、用人单位至居住地上下班路线图,以及公安机关等法定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有效证明。


  (2)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派工单、出差单等因工外出的原始证明材料,其中: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还需提交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的交通事故证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还需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文书;其他意外事故伤害的,还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需提交工作时间表、与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内容相关的证明材料。


  (4)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需提交受伤害职工的工作职责或职务证明,以及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的相关证明文件材料等。 (5)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需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记录、公安机关的死亡证明。


  (6)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和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 (7)因公、因战致残的复员转业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以及协议医疗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 (8)属派遣和借调人员,提交双方用人单位的协议书、实际用人单位对事故的调查材料,由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 (9)代理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提交代理人与伤亡职工关系的有效证明。 (10)其他特殊情况,提交能够证明情况的材料。 (三)提交材料注意事项:


  1、提交的复印件、证明材料等应使用a4规格的纸张,复印件需另带原件以供核对。


  2、职工无劳动、聘用合同和其他事实劳动、人事关系有效证明的,应先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仲裁科)申请劳动关系仲裁。 (四)工伤认定办理时限


  申请人按要求提供全部材料,受理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材料和事实进行调查核实,在60日内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并在20日内将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鉴定)


  (一)鉴定受理条件


  已取得《工伤认定决定书》并已生效,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由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向劳动能力鉴定经办机构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二)鉴定申请材料


  填写《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近期一寸照片1张(贴在鉴定表上);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另带原件供核对);


  3、工伤认定决定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复印件(另带原件供核对);


  4、完整的原始病历、出院记录、诊断结论、检查报告单等复印件(另带原件供核对);


  5、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劳动能力鉴定,还需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三)鉴定办理流程


  1、由当地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协助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实施。


  2、对符合规定的申请材料收到后,开具《劳动能力鉴定体检告知单》。


  3、申请人需按规定缴纳劳动能力鉴定费用。


  4、被鉴定人按照《体检告知单》要求,在规定时间携带病历资料原件(包括x、ct、b超等片子、检查报告单、病历和出院记录等),到指定医院参加伤残体检。 (四)鉴定办结时限


  对符合鉴定条件的,自收到完整材料并缴纳鉴定费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特殊情况可延长30日。


  三、办理部门


  工伤保险科(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用人单位未按前述规定的时限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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