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2023年最低工资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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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泰州2019年最低工资


  我市将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市区执行江苏一类地区标准,包括海陵区、姜堰区、高港区,调整为2020元,兴化、靖江、泰兴执行二类地区标准调整为1830元。


  据悉,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经市政府同意,从今年8月1日起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


  市区(海陵区、高港区、姜堰区)执行类地区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从原本的1890元,调整至为2020元,增加130元,增长6.88% ;靖江市、泰兴市、兴化市执行二类地区标准为1830元,增加110元,增长6.4%。其中,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市区为18.5元,增加1.5元,增长8.82% ;靖江、泰兴、兴化为16.5元,增加1元,增长6.45%。


  二、最低工资标准包括的部分


  1、维持劳动者本人最低生活的费用,即对劳动者从事一般劳动时消耗体力和脑力给予补偿的生活资料的费用。


  2、劳动者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


  3、劳动者为满足一般社会劳动要求而不断提高劳动标准和专业知识水平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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