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审批流程怎么走

作者:小社宝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528

  一、河池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审批流程怎么走


  1、申请人按照材料申请目录准备材料,向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2、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作出处理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门复核岗位审核


  4、将符合提取条件的资金转入申请人的银行卡


  二、河池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受理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无自有住房职工支付房租的;


  4.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5.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


  6.离休、退休的;


  7.出境定居的;


  8.与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或丧失劳动能力的;


  9.死亡、被宣告死亡获被宣告失踪的;


  三、相关法律规定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