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充分享受生育保险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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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对于大多数家庭来说,生孩子都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花费的数目巨大不仅体现在未来孩子的抚养和教育上,就连“生孩子”这件事本身,也是一笔不菲的支出。这样看来,充分享受生育险带来的“最大”福利,确实很重要。


  第一招:申报资料要齐全


  刚生完孩子的赵燕,休完产假后在处理生育险事宜时被告知,因为没有《生育服务证》不能享受生育津贴。赵燕很无奈,就因为没有按时交齐相应资料,本该享受的生育险福利却没有享受到。本刊记者向相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后获悉,申报资料一般要在分娩后60天内提交齐备,否则社保局将不予受理。需要注意的是,各地所需的申报资料是不一样的,因此要提前向当地社保部门咨询。以上海为例,上海社保“生育险”生育津贴所需要的资料包括:二代身份证、独生子女证、结婚证、户口证原件、出院证明、孩子医学出生证明、相应的银行卡,如建行龙卡或工行牡丹卡等。


  另外,如需报销产前检查的费用,除了需要提供原始票据之外,还需要提供药品报销的处方单,否则也不予报销,所以医院相关的单据都要收好,以备将来所需。


  第二招:生育津贴可“补支”


  虽然目前个别地方生育险仍存在户籍限制,但自2012年1月1日起,北京的非京籍职工已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为了避免选择性参保,生育保险规定领取生育津贴需有连续9个月的缴费,但此次生育保险覆盖范围扩大后,对于新纳入参保范围的女职工,将“9个月的连续缴费期”做了调整:即自2012年1月1日起9个月内分娩的,可即时申领享受相应的生育津贴待遇;但在9个月后分娩的,如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其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但生育津贴则由用人单位支付。


  缴费不足9个月就真的享受不到生育津贴了吗?也不一定,生育保险还有“补支待遇”的原则,规定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可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关于这一点,各地的政策也不太一样,要提前向当地社保部门咨询。


  第三招:生育津贴算清楚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当月缴费基数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没有享受生育险的员工,一般只能拿到基本工资,而享受生育险的员工,在产假期间可以享受的生育津贴,绝不会低于用人单位上一年度社保月缴费平均工资。


  比如,单位月缴费基数为4000元,而个人的税前工资只有3500元,那么,员工产假期间可以享受的生育津贴为4000元/30天×98天(以北京产假天数为例)=13066.6元,分摊到每月的工资收入,比个人原来收入还要高。并且,据相关政策规定,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应由用人单位补足。


  第四招:去外地生孩子先“备案”


  生育保险因为缴费不多(占基数0.8%),而且是全额企业缴纳,所以无论是否结婚都要交。只要单位给女员工缴纳了生育险的费用,即使离开参保地到外地生育,也可报销生育医疗费用。不过员工需要先在参保地社保局申请异地生育备案,并且要在异地选择属社保定点的医疗机构,生育后将缴费凭证带回参保地社保局申请报销费用。


  第五招:男方也能“报销”


  现在,很多家庭夫妻双方都缴纳了生育险,那么享受到的福利有哪些不同呢?各地普遍做法是生育保险由公司按工资总额缴纳,如果男女双方都缴纳了生育保险,则生育保险待遇由女方单位办理男方不享受,若女方没有生育保险,则可以用男方单位的名义到社保部门办理报销,享受生育保险50%的待遇。生育险按照实名制原则报销,只能女方享受生育医疗费的报销,男方则只能享受带薪产假。


  如果女方是初生晚育的,正常98天产假期后,还能享受30天的晚育产假。对于细节的规定,各地略有不同,如在北京,女方不享受生育津贴,可以让男方享有生育险的生育津贴,女方单位要出具“没休产假证明”给男方单位,再提交一条标注的资料,男方就可以享受相应的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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