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住院伙食补助费申领受理条件有哪些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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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七台河住院伙食补助费申领受理条件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


  第六十四条:工伤职工住院治疗的,业务部门根据统 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的伙食补助费标准及工伤职工的住院天数,核定住院伙食补助费。业务部门批准到统筹地区以外就 医的,根据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的交通、食宿费标准,核定交通、食宿费用。


  二、七台河住院伙食补助费申领办理条件


  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七台河住院伙食补助费申领设定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2.《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第三十条: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 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3.《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


  第六十四条:工伤职工住院治疗的,业务部门根据统 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的伙食补助费标准及工伤职工的住院天数,核定住院伙食补助费。业务部门批准到统筹地区以外就 医的,根据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的交通、食宿费标准,核定交通、食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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