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是什么?
金华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是什么?
一、购商品房(期房承诺)
⒈借款人及配偶提交申请贷款材料,填写《金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
⒉公积金中心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核,七个工作日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准予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抵押人及配偶到中心签订《个人住房借款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
⒊借款人、抵押人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手续,将《房屋预告登记证明》(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交中心,由中心向借款人出具《住房公积金贷款承诺通告》,借款人、抵押人办理房产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后,将《房屋他项权证》交中心。
⒋借款人到受托银行办理贷款发放手续,贷款以转账形式转入售房单位。
⒌办理贷款手续时不能委托他人代办,借款人及配偶、抵押人及配偶须携带身份证。如有共有权人的,请与共有权人(携带身份证)一同办理。
二、购商品房(期房其他房产证抵押)
⒈借款人及配偶提交申请贷款材料,填写《金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
⒉公积金中心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核,七个工作日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准予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抵押人及配偶到中心签订《个人住房借款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
⒊借款人、抵押人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和其他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将《房屋预告登记证明》(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和《房屋他项权证》交中心。
⒋借款人到受托银行办理贷款发放手续,贷款以转账形式转入售房单位。
⒌办理贷款手续时不能委托他人代办,借款人及配偶、抵押人及配偶须携带身份证。如有共有权人的,请与共有权人(携带身份证)一同办理。
三、购商品房(期房保证)
⒈借款人及配偶提交申请贷款材料,填写《金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
⒉公积金中心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核,七个工作日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准予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抵押人及配偶到中心签订《个人住房借款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
⒊借款人、抵押人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手续,将《房屋预告登记证明》(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交中心。
⒋借款人到受托银行办理贷款发放手续,贷款以转账形式转入售房单位。
⒌办理贷款手续时不能委托他人代办,借款人及配偶、抵押人及配偶须携带身份证。如有共有权人的,请与共有权人(携带身份证)一同办理。
四、购二手房、商品房现房
⒈借款人及配偶提交申请贷款材料,填写《金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
⒉公积金中心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核,七个工作日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准予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抵押人及配偶到中心签订《个人住房借款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
⒊借款人、抵押人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将《房屋他项权证》交中心。
⒋借款人到受托银行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⒌办理贷款手续时不能委托他人代办,借款人及配偶、抵押人及配偶须携带身份证。如有共有权人的,请与共有权人(携带身份证)一同办理。
五、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其他房产证抵押)
⒈借款人及配偶提交申请贷款材料,填写《金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
⒉公积金中心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核,七个工作日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准予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抵押人及配偶到中心签订《个人住房借款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
⒊借款人、抵押人到市房地产交易所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将《房屋他项权证》交中心。
⒋借款人到受托银行办理贷款发放手续,由受托银行直接转入贷款银行的贷款账户内。
⒌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应在三十日内将原抵押在银行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抵押物变更手续。
⒍办理贷款手续时不能委托他人代办,借款人及配偶、抵押人及配偶须携带身份证。如有共有权人的,请与共有权人(携带身份证)一同办理。
六、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先还清银行贷款)
⒈借款人还清银行住房贷款,3个月内到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贷手续。
⒉借款人及配偶提交申请贷款材料,填写《金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
⒊公积金中心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核,七个工作日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准予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抵押人及配偶到中心签订《个人住房借款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
⒋借款人、抵押人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将《房屋他项权证》交中心。
⒌借款人到受托银行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⒍办理贷款手续时不能委托他人代办,借款人及配偶、抵押人及配偶须携带身份证。如有共有权人的,请与共有权人(携带身份证)一同办理。
七、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⒈借款人及配偶提交申请贷款材料,填写《金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
⒉建房价值按1300元/M2计算,属出让土地的出让金另加入房屋总价。
⒊公积金中心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核,七个工作日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准予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抵押人及配偶到中心签订《个人住房借款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
⒋借款人、抵押人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将《房屋他项权证》交中心。
⒌借款人到受托银行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⒍办理贷款手续时不能委托他人代办,借款人及配偶、抵押人及配偶须携带身份证。如有共有权人的,请与共有权人(携带身份证)一同办理。
八、拆迁安置房[承诺]
⒈借款人及配偶提交申请贷款材料,填写《金华市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
⒉中心根据资料审定贷款申请,七个工作日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准予贷款的借款人、抵押人按告知时间到中心签订《个人住房借款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
⒊借款人、抵押人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手续,将《房屋预告登记证明》(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交中心,由中心向借款人出具《住房公积金贷款承诺通告》,借款人、抵押人办理房产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后,将《房屋他项权证》交中心。
⒋借款人到受托银行办理贷款发放手续,贷款以转账形式转入安置拆迁房的单位。
⒌办理贷款手续时不能委托他人代办,借款人、抵押人须携带身份证。如有共有权人的,请与共有权人(携带身份证)一同办理。
九、拆迁安置房(其他房产证抵押)购买经济适用房
⒈借款人及配偶提交申请贷款材料,填写《金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
⒉公积金中心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核,七个工作日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准予贷款的借款人、抵押人到中心签订《个人住房借款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
⒊借款人、抵押人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和其他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将《房屋预告登记证明》(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和《房屋他项权证》交中心。
⒋借款人到受托银行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⒌办理贷款手续时不能委托他人代办,借款人、抵押人须携带身份证。如有共有权人的,请与共有权人(携带身份证)一同办理。
十、购买经济适用房
⒈借款人及配偶提交申请贷款材料,填写《金华市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
⒉公积金中心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核,七个工作日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准予贷款的借款人、购买人到中心签订《个人住房借款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
⒊借款人、购买人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手续,将《房屋预告登记证明》(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交中心,由中心向借款人出具《住房公积金贷款通告》;
⒋购买人、售建房单位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并办理房产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后,将《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他项权证》交中心;
⒌借款人到受托银行办理贷款发放手续,贷款以转账形式转入售建房单位;
⒍办理贷款手续时不能委托他人代办,借款人、购买人须携带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