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是什么?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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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华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是什么?


  一、购商品房(期房承诺)


  ⒈借款人及配偶提交申请贷款材料,填写《金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


  ⒉公积金中心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核,七个工作日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准予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抵押人及配偶到中心签订《个人住房借款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


  ⒊借款人、抵押人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手续,将《房屋预告登记证明》(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交中心,由中心向借款人出具《住房公积金贷款承诺通告》,借款人、抵押人办理房产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后,将《房屋他项权证》交中心。


  ⒋借款人到受托银行办理贷款发放手续,贷款以转账形式转入售房单位。


  ⒌办理贷款手续时不能委托他人代办,借款人及配偶、抵押人及配偶须携带身份证。如有共有权人的,请与共有权人(携带身份证)一同办理。


  二、购商品房(期房其他房产证抵押)


  ⒈借款人及配偶提交申请贷款材料,填写《金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


  ⒉公积金中心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核,七个工作日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准予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抵押人及配偶到中心签订《个人住房借款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


  ⒊借款人、抵押人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和其他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将《房屋预告登记证明》(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和《房屋他项权证》交中心。


  ⒋借款人到受托银行办理贷款发放手续,贷款以转账形式转入售房单位。


  ⒌办理贷款手续时不能委托他人代办,借款人及配偶、抵押人及配偶须携带身份证。如有共有权人的,请与共有权人(携带身份证)一同办理。


  三、购商品房(期房保证)


  ⒈借款人及配偶提交申请贷款材料,填写《金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


  ⒉公积金中心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核,七个工作日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准予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抵押人及配偶到中心签订《个人住房借款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


  ⒊借款人、抵押人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手续,将《房屋预告登记证明》(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交中心。


  ⒋借款人到受托银行办理贷款发放手续,贷款以转账形式转入售房单位。


  ⒌办理贷款手续时不能委托他人代办,借款人及配偶、抵押人及配偶须携带身份证。如有共有权人的,请与共有权人(携带身份证)一同办理。


  四、购二手房、商品房现房


  ⒈借款人及配偶提交申请贷款材料,填写《金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


  ⒉公积金中心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核,七个工作日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准予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抵押人及配偶到中心签订《个人住房借款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


  ⒊借款人、抵押人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将《房屋他项权证》交中心。


  ⒋借款人到受托银行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⒌办理贷款手续时不能委托他人代办,借款人及配偶、抵押人及配偶须携带身份证。如有共有权人的,请与共有权人(携带身份证)一同办理。


  五、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其他房产证抵押)


  ⒈借款人及配偶提交申请贷款材料,填写《金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


  ⒉公积金中心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核,七个工作日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准予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抵押人及配偶到中心签订《个人住房借款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


  ⒊借款人、抵押人到市房地产交易所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将《房屋他项权证》交中心。


  ⒋借款人到受托银行办理贷款发放手续,由受托银行直接转入贷款银行的贷款账户内。


  ⒌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应在三十日内将原抵押在银行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抵押物变更手续。


  ⒍办理贷款手续时不能委托他人代办,借款人及配偶、抵押人及配偶须携带身份证。如有共有权人的,请与共有权人(携带身份证)一同办理。


  六、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先还清银行贷款)


  ⒈借款人还清银行住房贷款,3个月内到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贷手续。


  ⒉借款人及配偶提交申请贷款材料,填写《金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


  ⒊公积金中心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核,七个工作日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准予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抵押人及配偶到中心签订《个人住房借款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


  ⒋借款人、抵押人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将《房屋他项权证》交中心。


  ⒌借款人到受托银行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⒍办理贷款手续时不能委托他人代办,借款人及配偶、抵押人及配偶须携带身份证。如有共有权人的,请与共有权人(携带身份证)一同办理。


  七、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⒈借款人及配偶提交申请贷款材料,填写《金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


  ⒉建房价值按1300元/M2计算,属出让土地的出让金另加入房屋总价。


  ⒊公积金中心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核,七个工作日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准予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抵押人及配偶到中心签订《个人住房借款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


  ⒋借款人、抵押人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将《房屋他项权证》交中心。


  ⒌借款人到受托银行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⒍办理贷款手续时不能委托他人代办,借款人及配偶、抵押人及配偶须携带身份证。如有共有权人的,请与共有权人(携带身份证)一同办理。


  八、拆迁安置房[承诺]


  ⒈借款人及配偶提交申请贷款材料,填写《金华市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


  ⒉中心根据资料审定贷款申请,七个工作日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准予贷款的借款人、抵押人按告知时间到中心签订《个人住房借款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


  ⒊借款人、抵押人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手续,将《房屋预告登记证明》(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交中心,由中心向借款人出具《住房公积金贷款承诺通告》,借款人、抵押人办理房产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后,将《房屋他项权证》交中心。


  ⒋借款人到受托银行办理贷款发放手续,贷款以转账形式转入安置拆迁房的单位。


  ⒌办理贷款手续时不能委托他人代办,借款人、抵押人须携带身份证。如有共有权人的,请与共有权人(携带身份证)一同办理。


  九、拆迁安置房(其他房产证抵押)购买经济适用房


  ⒈借款人及配偶提交申请贷款材料,填写《金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


  ⒉公积金中心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核,七个工作日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准予贷款的借款人、抵押人到中心签订《个人住房借款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


  ⒊借款人、抵押人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和其他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将《房屋预告登记证明》(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和《房屋他项权证》交中心。


  ⒋借款人到受托银行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⒌办理贷款手续时不能委托他人代办,借款人、抵押人须携带身份证。如有共有权人的,请与共有权人(携带身份证)一同办理。


  十、购买经济适用房


  ⒈借款人及配偶提交申请贷款材料,填写《金华市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


  ⒉公积金中心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核,七个工作日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准予贷款的借款人、购买人到中心签订《个人住房借款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


  ⒊借款人、购买人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手续,将《房屋预告登记证明》(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交中心,由中心向借款人出具《住房公积金贷款通告》;


  ⒋购买人、售建房单位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并办理房产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后,将《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他项权证》交中心;


  ⒌借款人到受托银行办理贷款发放手续,贷款以转账形式转入售建房单位;


  ⒍办理贷款手续时不能委托他人代办,借款人、购买人须携带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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