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申请公积金贷款办事指南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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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盘锦申请公积金贷款法定时限
5工作日
二、盘锦申请公积金贷款材料
1、银行卡
2、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
3、首付款发票
4、具结书
5、个人信用报告
6、婚姻证明
7、户口簿
8、异地缴存证明(异地缴存职工提供)
9、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10、身份证
11、容缺受理承诺书
三、盘锦申请公积金贷款受理条件
1.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异地缴存职工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
2.所购房屋楼盘,开发企业已完成住房公积金贷款准入手续。
3.购房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日期在6个月内。
4.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没有尚未还清的贷款及担保(含商贷、网贷、贷记卡)。
5.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近3年内无连续3次,累计6次逾期记录。
四、盘锦申请公积金贷款受理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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