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出生登记办理流程有哪些
作者:小社宝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635
一、聊城市出生登记办理流程
申报人持申报材料向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二、聊城市出生登记办理流程法律依据节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三、聊城市出生登记审批流程所需材料
1.父母双方户口簿;
2.父母双方身份证;
3.结婚证;
4.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5.生育证(部分地方政府要求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时必须查验《生育证)
6.在外国出生并未具有外国国籍的新生婴儿,需出具父母双方或一方(另一方为外国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原件、翻译件及公证书。
四、聊城市出生登记办理条件
(1)父母亲双方或一方户口在我市的居民,在国内及国(境)外出生的子女准予随父或随母在本市申报出生登记。
(2)父母亲双方或一方原是本市户口,因双方均往港澳台或国外定居生活,其在出国、出境定居前在国内出生且尚未办理入户的未成年小孩,准予随本市户口的非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申请入户。
(3)父母亲双方或一方原是本市户口,因父母双亡等特殊原因未登记入户的未成年小孩,准予随本市户口的非直系亲属监护人登记入户;属已成年的,准予其在父(母)亲原户口所在地申请入户。
(4)父母双方或一方为现役军人,可随父或随母在本市登记入户;父母亲双方为现役军人的,可随具有本市居民户口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登记入户。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