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公积金出国定居提取办理在什么地方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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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山公积金出国定居提取办理的地方
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 文山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中心A区1、2号窗口
二、文山公积金出国定居提取的办理流程
1、申请: 登录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网址,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登录成功,申请材料齐全予以受理
3、审查: 是否符合提取条件
4、决定: 同意提取
5、送达: 电子转账
三、文山公积金出国定居提取办理的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条例》(国务院令350号)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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