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医疗保险的具体内容
社区医疗保险政策
根据国务院下发的指导文件,各地纷纷扩大了社区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有的地方扩大了社区医保的药物报销范围,有的地方社区门诊统筹范围,以长春市为例介绍社区医疗保险政策的新变化。
《长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社区门诊统筹办法》得到实施,该办法扩大了社区门诊统筹范围,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在社区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可以按不同比例获得相应的补偿。意味着居民医保医疗费用由“住院补偿、门诊大病补偿”扩大到所有普通疾病门诊均按比例补偿。
社区门诊统筹范围包括:长春市本级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成年居民、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和不满18周岁的非在校城镇居民。
参保大学生门诊医疗仍按原渠道解决,暂不参加门诊统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每人每年40元的标准筹集,从各级财政缴费补助资金中划入。门诊统筹基金的筹资标准,随今后财政补助标准的增加相应提高。
居民到定点机构看病,才能获得补偿。社区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以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主。
参保居民在社区定点医疗机构须持医疗保险卡就医购药,发生的医疗费用属于门诊统筹基金支付的,由长春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与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属于个人负担部分,由本人和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社区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审查门诊就医人员身份,为就医的参保患者填写《长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社区门诊统筹病历》及处方,要为门诊治疗参保患者建立门诊治疗档案,详细记录门诊治疗方案、处方以及治疗过程等材料,接受医疗保险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一般来说,门诊统筹基金主要支付在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生的医保甲类药品(含基本药物)、一般诊疗费和其他符合规定的诊疗费用,支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对累计门诊医疗费用较高的部分,可以适当提高支付比例。各地社区医保政策各有不同,具体情况可到当地社保局网站或社区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