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工资是否影响年终奖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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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涨工资是否影响年终奖


  发放年终奖是用人单位的一种自主行为,目前的法律、法规并无要求用人单位发放年终奖的具体规定。故一般来说,年终奖的计算应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如果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有明确规定,则用人单位必须按照约定或规章制度发放。


  当然,如果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均没有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不发,也可以根据本年度的综合经营状况以及劳动者个人年度工作表现,决定是否发放年终奖。


  在一个企业的薪酬体系中,员工的薪酬体系基本上可分为四部分:


  1.基本工资;


  2.岗位工资,随着岗位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3.浮动工资及奖金,与考核挂钩而浮动;


  4.其他工资,包括工龄工资、保险福利、补贴等等。


  按照现代薪酬理论,基本工资起保障作用,奖金起激励作用。现在许多企业看到了奖金对激励员工的重要作用,常常加大工资结构中的奖金、特别是年终奖的比重。


  二、年终奖是不是年底双薪


  由于目前年终双薪是较为普遍的一种年终奖发放形式,许多人便简单地把“年终双薪”和“年终奖”等同起来,从法律角度来讲这是一种误读。


  虽然“年终双薪”和“年终奖”都属于广义上的劳动报酬,但两者界限却很明显:“年终双薪”是指年底最后一个月发放两倍于平时数额的工资,从性质上讲属于工资,只是数额上是平时的两倍而已,这相当于把劳动者每月收入的一部分,积累下来放在年末集中发放。至于“年终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中将其解释为全年一次性奖金,是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属于奖金性质,是企业对员工全年工作的犒劳。


  此外,根据相关规定,“年终双薪”和“年终奖”需按不同的方法来纳税,可见两者存在本质上的区别。而对劳动者来讲,最主要的意义在于,明确规定的“年终双薪”可以使劳动者在未到年终而提前离职的情况下,有权要求获得相应比例的年终双薪(譬如已工作10个月的,可要求发放5/6),而“年终奖”则要根据企业的具体规定发放。


  三、年终奖的个税计算


  现行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及要求,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中的规定计算,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即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应纳个税的计算公式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另一种情况是,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子】吴小姐12月份取得工资收入450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8000元,新旧个税法应缴多少个人所得税?


  工资收入:(4500-3500)×3%=30(元)


  全年一次性奖:


  8000÷12=666.67 确定税率为3%


  8000×3%=240(元)


  12月份应缴个税:30+240=270(元)


  吴小姐按新个税法计算全年一次性奖金为2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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