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异地居住就医申请确认如何办理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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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吴忠市异地居住就医申请确认如何办理


  1、 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一次性告知书》。对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告知权力救济渠道。对申请材料齐全或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2、 审查: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当日内提出意见


  3、 决定:当日做出决定


  4、 送达:当日做出决定


  二、 吴忠市异地居住就医申请确认设定依据


  【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


  第四十二条:居住在统筹地区以外的工伤职工,经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或者经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委托居住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需要继续治疗的,工伤职工本人应在居住地选择一所县级以上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或同级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填报《工伤职工异地居住就医申请表》,并经过业务部门批准。


  三、 吴忠市异地居住就医申请确认办理地点


  吴忠市政务大厅一楼10号窗口(吴忠市利通区利华街)。31路.34路.35路公交线路经停,可在政务服务中心公交站点上/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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