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工种工龄工资如何核定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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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同的工种工龄工资如何核定


  1、通过招工参加工作的人员工龄的核定


  这类人员的工龄应从招收新职工(工人)登记表上,劳动行政部门审批盖章的日期算起计算连续工龄;


 2、知识青年工龄的核定


  根据劳动人事部(劳人培[1985]23号)关于解决下乡知识青年插队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摘录),1962年至文革开始前及文革前由国家统一组织下乡插队的知识青年,在他们到城镇参加工作以后,其参加工作时间从下乡插队之日算起。回城待业时间应扣除。


  3、临时工工龄的核定


  根据劳动部工资局“关于临时工被录用为长期工后的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中劳新字第344号),即临时工最后一次在本单位当临时工的连续工作时间可以与被录用为长期工以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4、合同制工人工龄的核定


  劳动合同期满解除劳动合同后又重新招为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其前后连续工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原劳动合同制工人经企业同意自费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期满毕业分配工作的,其入学前的工龄(缴费年限)可与毕业分配参加工作后的工龄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劳动合同制工人被判刑、劳动教养或自动离职后又重新参加工作的,以前的工作时间不计算为连续工龄,其参加工作时间与连续工龄均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算起。


  5、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的工龄计算


  根据劳动部工资局“关于退伍军人入伍、退伍时间计算问题的复函”(65)中劳新字第191号,入伍时间可从批准入伍之日算起,退伍时间以批准推出现役之日为准。根据(辽劳办字[1993]65号)复员退伍军人回到农村参加农业生产后又参加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军龄,应与参加工作的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但在农村参加农业生产的一段时间不得计算工龄;转业军人在等待由国家分配工作期间应予计算连续工龄。退伍后组织分配工作,由于本人原因不去而又另行分配工作或跨年度安置的,此间不计算为连续工龄和待业、养老保险参保年限;因不法行为被开除军籍的军人过去的军龄不计算为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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