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出国定居提取公积金办理机构是什么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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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淄博出国定居提取公积金办理机构是什么
临淄区遄台路石鼓生活区16号楼 齐鲁石化分中心
二、淄博出国定居提取公积金办理条件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 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和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四)出境定居的。
三、淄博出国定居提取公积金办理材料
1.身份证
2.I类借记卡
3.出境定居签证或户籍注销证明
四、淄博出国定居提取公积金办理流程
1、申请,提取职工携带相应材料
2、受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窗口受理。
3、审核,受理机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履行审批程序。受理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不能确认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五、淄博出国定居提取公积金办理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四)出境定居的;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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