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以后去哪里领取赔偿金
工伤认定以后去哪里领取赔偿金
工伤赔偿金一部分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部分有用人单位支付。
1、医疗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交通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食宿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康复性治疗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工资、福利:【原待遇不变、一般不超过12个月,单位支付】
7、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停工留薪期间】【单位支付】
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7个月】【基金支出】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基金支出】
10、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支付】
工伤待遇如下:
1、工伤赔偿包括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治疗费、康复费、住院期间生活费、以及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相应等级的津贴。单位支付员工工伤期间的工资,以及伤残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地方法规确定支付方。
2、工伤待遇审核时在治疗完毕或者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下达后,向社保递交申请后下达的。主要资料有:工伤待遇审核申请表、医疗终结或者劳动能力鉴定表、病例、出院小结、医疗发票及住院清单、工伤认定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受伤员工申请后在60日内下达待遇。
4、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