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材料是什么?
陕西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材料是什么?
公积金一般指住房公积金。
提取申请材料
提取申请人应向省中心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和业务证明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材料应为原件,特殊情况无法提供原件的,需由证明材料出具部门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提取身份证明材料应当符合以下:
(一)提取申请人为本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材料;
(二)提取申请人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明材料,适用5万元以下简化办理条件的,提供相应的婚姻或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三)提取申请人为监护人的,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和监护人证明材料。
(四)提取申请人为业务事项发生人(购房人、产权人、借款人、承租人、已故职工等)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应提供提取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和相应的关系证明材料。
(五)受提取申请人委托代办提取手续的,应同时提供提取受托人和提取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提取受托人为单位经办人的,必须与省中心业务系统登记的单位经办人身份相符;提取受托人为提取申请人配偶、父母、子女的,提供相应的关系证明或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提取受托人为其他人的,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提取身份证明材料包括以下类型:
(一)提取申请人及提取受托人身份证明,主要包括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证件材料。
(二)婚姻关系证明,主要包括结婚证、能证明夫妻关系的同户户口簿、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等。
(三)亲属关系证明,主要包括能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同户户口簿、相关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出生证、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等。
(四)授权委托书,应注明授权人、被授权人、授权事项和授权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