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条件是什么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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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庆阳市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条件是什么


  军队转业干部和军队复原干部分配到企业工作、退役士兵由政府安排到企业或者自主就业,退出后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


  二、庆阳市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材料


  转入地社保机构出具的接收函


  单位证明


  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各项保险缴费凭证


  三、庆阳市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依据


  1.《关于未就业随军配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联〔2011〕3号)全文。


  2.《关于军人退役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369号)全文。


  3.《关于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财〔2015〕1726号)全文。


  4.《关于军人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财〔2015〕1727号)全文。


  四、庆阳市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正宁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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