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和失业补助金的区别是什么?失业保险金可以累计吗?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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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中有一项失业金,这是为了保障失业人群在没有收入的情况下也能不那么窘迫的福利。失业补助金同样作为保障没有收入人员的福利,两者之间却有所不同。那么失业金和失业补助金的区别是什么?失业保险金可以累计吗?

社保中有一项失业金,这是为了保障失业人群在没有收入的情况下也能不那么窘迫的福利。失业补助金同样作为保障没有收入人员的福利,两者之间却有所不同。那么失业金和失业补助金的区别是什么?失业保险金可以累计吗?

一、失业金和失业补助金的区别是什么

失业金和失业补助金的区别是领取期限和缴费年限的区别。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其中,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及其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24个月。

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参保当月不享受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自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当月起计算,按月发放,次月到账。

二、失业保险金可以累计吗

失业保险金可以按照缴费年限累计到下一个单位。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三、失业险办理流程

1、被保险人所在的单位选定一家代扣缴失业保险费用的银行,然后根据银行提供的《委托收、付失业保险费协议书》进行填写,需要一式三份。

2、填写相应的登记表,这里的相应是指所在的城市或者乡镇,表是指《失业保险费登记表》。

3、第一次办理失业保险的企业或者单位要提供办理失业保险的必要材料,材料包括几种:第一营业执照的副本或者是允许该企业成立的批文;第二该单位的《工资基金手册》;第三出示《劳务工指标登记本》;第四所要申保的单位或者企业机构代码本。

4、曾经办理过缴交失业保险费的企业或者单位,如果有特殊情况变化,要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的20号之前到协调处填写相应的报变更表。这里的特殊情况一般包括员工的人数、联系方式、地址等基本信息发送了变化。这个时候就需要填写《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资料变更表》,并且一式两份;

缴纳保险费的单位的名称变化,要像其提交工商局的更名证明。缴纳保险费的单位的银行和账号发生裱花,要重新进行签订协议书,这里的协议书是指《委托收、付失业保险费协议书》,并且一式三份。公司如果因为搬迁、合并、破产……原因,使其停业或者注销、或者停止办理失业保险的,要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5、银行受理了代为扣缴失业保险费后,必须向该单位提供合法的付款凭证。

以上就是关于失业金和失业补助金的区别是什么的全部内容了。失业补助金和失业金的区别是在于领取期限和缴费年限。其中失业保险金是可以累计到下一个单位的,不影响。如果大家想要了解更多和失业金、失业补助金有关的问题的话,可以上小编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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