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失业保险转移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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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黄冈失业保险转移办理材料
1、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
2、身份证原件
3、近期登记照
4、失业保险金转移函
二、黄冈失业保险转移办理流程
1.申报。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审核。失业保险业务经办窗口对单位缴费及失业人员失业情况进行审核、认定;
3.申领登记。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失业保险业务经办窗口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登记;
4.发放。符合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次月发放失业待遇。
三、黄冈失业保险转移办理时间
窗口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夏时制时间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黄冈失业保险转移办理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2、《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第二十一条 对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与本人户籍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其失业保险金的发放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提供由两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协商,明确具体办法。协商未能取得一致的,由上一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定
3、《湖北省失业保险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35号) 第三十二条 缴费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其单位和个人原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余额亦随之转迁;缴费人个在职期间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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