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工伤保险待遇核定支付什么时间办
一、南平工伤保险待遇核定支付什么时间办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二、南平工伤保险待遇核定支付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申报医疗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
⒈《福建省工伤保险待遇结算申报受理单》(一式两份);
⒉《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或复印件;
⒊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
⒋《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如伤情较轻无需劳动能力鉴定或经鉴定未达到伤残等级的,必须提供本人自愿放弃劳动能力鉴定的声明。
⒌工伤职工的医疗(康复)费用发票原件、辅助器具发票原件,费用清单复印件并加盖医疗机构印章;
⒍医疗诊断证明书原件;
⒎医嘱单复印件并加盖医疗机构印章;
⒏出院小结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印章;
⒐门诊病历复印件;
⒑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应提供公安交通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相关结论性证明的复印件;
⒒《工伤待遇支付说明》(提供单位户名及账号以便发放待遇)一份。
申报工亡待遇:
⒈《福建省工伤保险待遇结算申报受理单》(一式两份);
⒉《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或复印件;
⒊死亡证明复印件;
⒋当事人及供养亲属身份证复印件;
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⒍《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经济情况证明》原件;
⒎工亡职工工亡前12个月的缴费工资材料(公亡前在省本级参保满一年的“本人工资”由系统自动生成);
⒏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亡,应提供公安交通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相关结论性证明的复印件各一份;
⒐《工伤待遇支付说明》(提供单位户名及账号以便发放待遇)一份。
申报老工伤待遇:
1.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资格确认表;
2.老工伤人员及供养亲属资格登记表;
3.《老工伤人员长期待遇复核表》或《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复核表》;
4.近十二个月的支付凭证复印件;
5.参加工伤保险人员增员明细表及电子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