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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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是为了规范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育权利和健康权利,促进人口的合理增长和结构优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而制定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划,促进人口的合理增长和结构优化,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育权利和健康权利,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境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二章 生育行为管理

第三条:夫妻一方为安徽省户籍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计划生育。未婚未育的女性,应当在适婚年龄内结婚生育,不得延迟生育。

第四条: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

第五条:禁止实施非法流产和强制绝育。对于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进行处理。

第三章 计划生育服务

第六条:政府应当加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普及科学的生育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计划生育意识。

第七条:政府应当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提供避孕、节育、生育保健等服务,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利。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八条:政府应当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监督管理,对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理。

第九条:对于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除依法进行处理外,还应当进行社会公开曝光,以形成强烈的震慑作用。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对于非法流产、强制绝育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结语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实施,将有力地促进人口的合理增长和结构优化,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育权利和健康权利,推动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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