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有什么不同
金华失业金和失业补助金的区别
一是申领条件的区别
失业金的申领条件: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相关法规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失业补助金的申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失业人员:
1.2022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2022年3月至12月期间解除合同,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大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
二是领取标准的区别。
失业补助金: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及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可领失业补助金,标准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
2.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领失业补助金,标准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20%。
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所在地最低工资的90%(注意:最低工资调整以设区的市通告为准)。
三是享受时间的区别。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
(一)累计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
(二)累计缴费时间一年以上不足五年的,每满六个月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满三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按照六个月计算;
(三)累计缴费时间五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满四个月不满八个月的,按照八个月计算;但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补助金领取时间:
1.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最长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2.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在2023年1月底前提出申领的,在申领时,其应享受的失业补助金、价格临时补贴可一次性予以补发。
四是享受待遇的区别。
失业金在领取期间同时享受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失业补助金在领取期间不享受失业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含转入、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