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工伤保险条例有哪些最新防疫二十条规定
防疫警报,再次拉响。
全国各地似乎又回到了疫情刚开始的时候,大家严阵以待,抗击疫情。
在这个疫情不稳定的特殊时期,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被隔离在公司,还是家里。
HR又要头疼了。小汇在此也汇总了一些常用的问题及回答,可以参考,希望对需要帮助的企业有用。
01#
企业能在延迟复工期内安排年休假吗?
答:可以。
延迟复工期是政府为了防疫而规定的,企业可以安排年休假,但安排情况应该予以公布。
02#
疫情期间劳动用工政策是什么?
答: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疫情期间一些企业无法正常用工,对于员工感染或疑似、密接新冠肺炎等情况,以及员工因为政府决策而被隔离封锁等的,企业不能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与员工解除合同,或者退回劳务派遣人员。
03#
疫情期间复工能否加班?
答:可以加班,但也要按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其中:
1、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工资不低于工资150%;
2、休息日安排工作且不补休,加班工资不低于工资200%;
3、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加班工资不低于工资的300%。
04#
在疫情防控期间,企业能否延长工作时间?
答:当然可以。
前提一:承担政府疫情防控保障任务的企业;
前提二:保障员工健康安全。
05#
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实行特殊工时的批复时效到期,能否顺延?
答:有效期可顺延至疫情防控措施结束,并且企业应当在当地疫情防控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有关办理申请。
06#
受疫情影响的企业,能否申请特殊工时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
答:可以的。
安排时应当保障员工健康安全,减少人员聚集。
07#
企业按照政府规定延迟复工后,能否要求员工补回延迟复工期间的工作时间?
答:绝对不可以!
这种情况属于加班,要支付加班工资!
08#
疫情期间,为保障疫情防控重点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供应,企业安排职工每天加班超过3小时、每月超过36小时,是否违法?
答:不违法啊。
注意保障劳动者健康安全,并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09#
受疫情影响,各地能否放宽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条件?
答:不能哦。
可以通过邮寄、网络等方式办理,无法办理的可以经有关部门同意后顺延。
10#
疫情期间,企业受政府紧急措施影响而停工停产的,应如何计算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职工的工作时间?
答:其实,这之间没有任何影响。
但如果停工停产时间较长且综合计算工时周期较短的,经审批部门同意并备案后,可在本年度内统筹计算工时。
11#
员工以担心染病为由拒绝上班,如何处理?
答:这个一定要人性化:可安排员工休年假事假,也可协商待岗、解除劳动关系等。如果员工不配合,可依法按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旷工处理。
12#
职工担心染病,能否拒绝出差?
答:这一问和前一问没有太大的差别。
在省级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前,企业最好不要安排员工到疫情严重地区出差。
13#
疫情期间,可否以事假的方式让员工休息?
答:可以的。但这种情形下,需要员工提出申请。
需要注意,如果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写事假申请来规避工资或生活费的支付义务的,则这种方式无效。
14#
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后,职工要求在家休养的,如何处理?
答:这就要分两种情况了。
一、有病假证明,企业按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工资;
二、无病假证明,企业可引导职工申请年休假或事假,也可以与职工就调岗调薪、待岗进行协商。
15#
因依法被隔离,或政府采取紧急措施不能按期返岗提供正常劳动的,如何支付其工资报酬?
答:逻辑是这样的:对因依法被隔离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生活费。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职工的,按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工资。
这件事情大致就这样处理。
16#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被采取隔离措施期间工资待遇如何确定?
答:要视为正常劳动力的。
企业需要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另外,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要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员工,按照医疗期的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
17#
如何理解“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涵义?
答:企业从停工停产当日起至复工复产前一日止连续计算,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30天(不剔除休息日、法定节假日等各类假),并且企业发薪日期在此期间的,不影响按停工停产相关支付标准分段计算工资。
举个例子,某企业实行月薪制,从2月3日起停工停产一直延续到3月30日,其中,2月3日至3月3日为第一个工资支付周期(30天),3月4日至3月30日为第二个工资支付周期。
这里有一个需要注意的点,如果企业停工停产后复工,复工后再次停工停产的,每中断一次需重新计算,不得将两次停工停产的时间累计计算。
18#
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的工资待遇,该如何发放?
答:各位HRGO的小伙伴,咱们在这里需要考虑到工资支付周期的问题。
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
19#
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暂无工资支付能力的,可否延期支付职工工资?
答:可以啊。
鼓励企业通过协商民主程序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不过这能实施的首要条件,是企业与职工代表协商并同意,如果协商不成,则不可延期支付工资。
20#
疫情期间,社会保险相关业务怎么办?
答:不用线下办理,可以直接线上开通社保微信等公众服务,实现网上申报缴费。
21#
问:企业要求职工通过远程办公等形式提供正常劳动的,如何支付工资?
答:正常发工资,和平常没有区别。
22#
受疫情影响,企业按规定向劳动者发放生活费期间,劳动者患新冠肺炎被隔离治疗的,工资应如何计发?
答:这里先说一个概念:第一个月是工资,第二个月是生活费。
根据相关规定,受疫情影响企业未复工或者企业已复工但劳动者未返岗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企业已开始按规定向劳动者发放生活费的,在此期间劳动者因患新冠肺炎被隔离治疗,企业应正常支付工资,支付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这是一个不能混淆的问题。
23#
劳动者在其隔离治疗期满,或者医学观察期满以及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者采取其他紧急措施结束之后要求返岗,如果企业拒绝,工资应如何计发?
答:千万不可以这么做!
员工在医学观察期满后要求返岗,企业不仅没有正当理由拒绝,还应支付其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24#
因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无法按期支付工资,企业能够延期支付工资多久?
答:一般不超过30天。
在这个问题上,需要和职工代表先行协商同意。
25#
劳动者因购药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等原因,收到健康宝弹窗或应政府、社区要求而必须在工作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因检测未能正常提供劳动的,此期间工资是否应支付?
答:此种情况应视为政府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正常出勤支付工资。
26#
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治疗期或医学观察期是否计入医疗期?
答:只有隔离治疗结束后仍需停止工作继续治疗的,自继续开始治疗之日起计算医疗期。
而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治疗期或医学观察期均不计算为医疗期;
27#
从疫情重灾区返岗的职工,按规定居家隔离的,工资待遇如何确定?
答:这和其他情况不同:
如职工在隔离期间按企业要求通过适当方式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支付正常工作工资。
如职工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可与职工协商安排年休假或请事假,或就工资待遇支付进行协商。
28#
职工因交通限制等防控措施无法按时到岗的,工资待遇如何确定?
答:这需要考虑到先后主次的问题。
可以先和职工协商安排年假休假或请事假,如果员工不同意,就需要另行协商工资待遇支付。
29#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能否降低劳动者的工资?
答:可以的!
根据相关规定通知,企业因疫情生产经营困难,可与职工协商一致后,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不到万不得已,能不裁员,就不要裁。
30#
企业给员工发放防疫用品,需要收取个人所得税吗?
答:当然不收个人所得税!
在这一点上,政府给企业,给员工的补贴是相当到位的。
31#
外地员工返岗或新招录的外地员工,需要隔离吗?
答:根据企业所在地政府相关规定决定,这个情况有点复杂
32#
企业能否以来自疫情严重地区、被隔离过、被感染过为由,拒绝录用人员?
答:绝对不能!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企业不能因为客观原因歧视劳动者。
有一点很重要,特别是疫情期间,被隔离过或者被治疗过的劳动者,拒绝录用绝对不可以有。
33#
员工因疫情无法按时返岗,或企业不能开工生产,怎么办?
答:这里需要企业主动与员工协商解决。
企业一定要主动!
可以安排居家办公,也可以先安排带薪年假以及各种福利假等假期。
34#
员工不愿复工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答:跟HRGO的小伙伴说,这个千万不要!
企业先主动劝导员工复工,如果无效,甚至被其他非正当理由拒绝,可依法解除。
涉及到劳动法的问题,务必要打起精神。
35#
承担疫情防控保障任务的企业,要求员工提前返岗,或合理延长工作时间,因此被员工拒绝,怎么办?
答:可解除劳动合同的。
毕竟承担疫情防控保障任务的企业是为了国家与人民的利益而工作。
36#
因被依法实施隔离措施以及其他紧急措施,员工不能正常工作,企业能否解除劳动关系?
答:自然不能。
企业不得在此期间解除受相关措施影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职工的劳动合同,或退回被派遣劳动者。
37#
疫情期间,员工拒绝在家工作,企业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答:这就需要分情况了。
除去抵用带薪年假或其他福利假,如果员工不提供工作,企业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38#
因疫情,试用期内的员工无法正常工作,试用期怎么算?
答:可以协商居家办公,试用期持续。
不过企业要注意,顺延试用期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并且不应该超过员工无法正常工作的时间。
如果没有协商一致,就会很复杂。
39#
企业因疫情无法及时足额支付工资,员工能否以此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主张经济补偿金?
答:如果只是因为疫情无法及时足额支付工资,员工不能以此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主张经济补偿金。
这种情况,企业应当在疫情结束或复工后及时支付工资。
40#
因疫情不能返回原企业工作的员工,就近临时就业与其他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是否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答:当然需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若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切记!要弄清楚书面劳动合同与口头协议的注意事项。
41#
劳动合同到期了,但医疗期、医学观察期或隔离期尚未结束,怎么办?
答:顺延至员工医疗期、医学观察期、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紧急措施结束。
42#
疫情期间,企业如何履行集体合同报送程序?
答:可继续履行或顺延。
与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沟通后,企业可采取邮寄、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履行集体合同报送程序,或合理顺延报送日期。
43#
因为疫情,企业集体合同到期后无法及时重新签订,怎么办?
答:企业可以和员工协商。
协商一致后,可顺延集体合同期限,并应以适当方式公示。
最后一步一定不能忘!
44#
企业因疫情导致生产经营困难,能否变更原劳动合同?可变更哪些内容?
答:可以。
与员工协商一致后,可变更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工作岗位等条款。
45#
企业因疫情导致生产经营困难,可否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答:可以。
企业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前提也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46#
疫情期间企业之间的“共享用工”是什么?
答:“共享用工”是企业之间开展的用工余缺调剂合作,比如美团买菜和盒马鲜生共享员工。
“共享用工”不改变员工借出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由员工所在原企业保障工资社保等权益。合作企业间须通过签订民事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共享员工操作起来有点复杂,小汇建议最好咨询相关律师
47#
企业为应对疫情使用劳务派遣工,是否受10%的比例限制?疫情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如何申请延续行政许可有效期、提交年度经营情况报告等?
答:受限制的。
企业可以通过网络、邮寄等方式继续办理相关业务,也可与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沟通,合理顺延期限。
48#
员工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后,企业怎么办?
答:安排休病假喽,想什么呢!
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部门禁止从事的工作。
这是现在比较常见的一种情况。
49#
员工上下班途中感染新冠肺炎,是否属于工伤?
答:不属于。
员工上下班途中,因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发生事故受到伤害,才能被认定为工伤。
50#
员工居家办公期间感染新冠肺炎,是否属于工伤?
答:目前这种情况很有争议,一般认为难以认定为工伤,企业在处理此类问题时需谨慎。
51#
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而感染肺炎,是否属于工伤?
答:属于。
52#
非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受企业指派出差而感染肺炎,是否属于工伤?
答:目前国内大部分地区没有相关规定,需根据相关情况申请认定工伤。
53#
职工以志愿者身份支援防疫而感染肺炎,是否属于工伤?
答:当然属于!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视同工伤。
54#
员工因感染新冠肺炎被认定为工伤,停工留薪期为多久?
答:一般不超过 12 个月,情况特殊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 个月,且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55#
疫情期间,当事人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答:可采用网络、邮递等方式提交资料,通过电话、在线视频等方式申请调解争议。
采取视频审理、书面审理等方式处理的前提,是需要经当事人同意。
56#
因疫情当事人不能在时效内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怎么办?
答:仲裁时效中止,案件也可顺延审理期限。
57#
企业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严重困难需裁员,如何履行裁员程序?
答:准备规范经济性裁员程序:
1、被裁减人员名单;
2、裁减时间;
3、实施步骤;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经济补偿办法在内的裁员方案。
根据相关法律,裁员人数20人以上,或者占员工总数10%以上的,要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员工说明,并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裁员情况。
58#
疫情期间,孕期或哺乳期女职工可否延迟复工?
答:这点着重考虑!
企业可以优先考虑安排女职工带薪年休假,也可以通过安排企业自设的福利假、实行休息日调休等形式合理安排女职工休息休假。
切记,要保障孕期或哺乳期女职工合法权益。
59#
疫情期间,学校、幼儿园延迟开学,应如何解决企业职工复工后未成年子女无人看护的问题?
答:对于疫情期间企业职工的未成年子女无人看护问题,职工可以向企业反映,经与企业协商后,可以采取在家远程办公或休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的福利假及轮休、调休等方式解决。
60#
企业开复工,要做好哪些疫情防控措施?
答:按照当地政府要求做到以下5点:
1、做好复工前疫情防护;
2、加强工作场所通风;
3、提供口罩等防护用品;
4、清洁消毒工作场所、宿舍、食堂等区域;
4、尽量避免或减少员工集体活动。
61#
疫情防控期间,用人单位是否应该承担安全保障义务?
答:应当承担的。
企业必须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单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另外,企业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应立即向当地制定部门报告。
62#
用人单位未履行疫情预防与控制的法定义务,是否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答:肯定会!
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可能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并处罚款;严重的构成犯罪,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3#
用人单位可否要求疑似或确认感染的员工提供体检证明或者康复证明?
答:可以。
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也要如实说明。而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法规和相关卫生部门禁止从事的工作。
好的,以上63条,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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