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局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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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社会保障局规定,应提出失业救济申请。


  这就要求公司在劳动合同终止前15天内将员工送到失业保险支付地的社保局。这份报告并非直接针对失业者本人。如果总数超过8个,公司人事部门必须提前通知社保局进行预约。公司随后在办理员工离职手续时应向离职人员转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回复的审核意见。


  二、社保局规定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


  要求个人具备


  1、不是个人原因失业的。


  2、已办理失业登记的。


  3、有再就业要求的。


  4.愿意接受再就业培训的


  三、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1、单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


  2、社保局统一格式4联式,失业证明。


  3、社保局统一格式一式两份,失业登表。


  4、社保局统一格式一份,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


  四、失业登记之后。


  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并可领取失业金(每月约400元以上),同时办理下岗证。失业保障金是交满一年为基点可以申领3个月,每多交一年在此基础上增领2个月,即交2年领取5个月,3年领取7个月,类推但最高只有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就医的,可报销医药费60%到80%


  五、个人后续的准备。


  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后,持社保局发给的审核文件和《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有关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从下一个月起,失业人员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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