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跨市什么险可以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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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跨市怎么转移
法律分析: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的,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下简称《参保缴费凭证》)由本人持《参保缴费凭证》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不用往返奔波。
法律依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三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下同)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其中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五险一金跨市转移吗
参保人员跨省和省内跨市流动就业,“五险一金”中需要转移的是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公积金,而工伤、生育保险一般不需要转移对于参保人员跨省以及省内跨市流动就业的,第一,先到原就业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和参保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第二,参保人员在我市就业按规定建立社会保险关系并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并递交参保缴费凭证。对于符合转移条件的,经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三个流程之后,即完成转移接续手续。比如,你在淄博市辞职后,来到滨州工作,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社会保险中需要转移的是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而工伤、生育保险一般不需要转移,只是生育保险规定:连续缴费满一年才能正常享受待遇。作为个人,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需要做的仅是携带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去淄博市开一个“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分别开具),这个“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也可找人代办,但是必须持本人的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明。若女职工在新参保地缴费不满一年,需回原参保地开具生育保险缴费证明,两地连续缴费满一年的可在新参保地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要注意的是,参保人员退休时的基本养老待遇水平主要是依据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累计缴费年限长短和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息计算,养老保险“多缴多得,长缴长得”,对于因关系转移形成的欠费,要按时补缴。医疗保险关系若有中断,则会影响参保人员发生住院时结算手续的办理。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市民如到异地工作,建议最好不要放弃续缴费用记者:有人因离职造成社会保险中间有断缴,如何补缴和续缴?工作人员:社会保险中断缴费的,可持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保卡等有关证件到当地社会保险服务大厅,按个体缴费补齐养老、医疗保险费,然后再到新单位办理增员手续,继续缴费即可。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按个体一般不存在补费问题。记者:许多人反映自己已经交过半年或一年的“五险”费用,到异地工作后,因为怕办理手续麻烦而选择放弃社会保险转移和续缴。这样是否可以?工作人员: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对个人来说并不麻烦,只需本人或委托他人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一个“参保缴费凭证”,然后再到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移接续即可,其他繁琐事宜都由转移双方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按我市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或退职生活费,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的,退职人员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25年,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含医保个人账户待遇)。累计缴费年限不足的,须在退休时按退休当年的缴费基数和比例一次性补缴,一次性补缴的医疗保险费全部转入统筹基金,不计入个人账户。由于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必须连续计算,因此,为了你将来的医疗保险权益可以更好地顺利享受,最好不要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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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怎么转移到别的城市
转社保到别的城市的方法:只有养老保险可以转移,五险之中其它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都不能异地转移。持职工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原单位离职证明先到原参保社保局要求出具基本养老保险转移参保凭证。
1.先带本人身份证前往社保中心打印《基本养老参保凭证》,把这个凭证给到新参保地的社保中心。
2.将迁移的凭证带回户籍地,在户籍地社保局申请办理自缴费社保帐户,然后再将迁移回来的社保申请合并到现在新的帐户内即可。
3.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社保归属地转移怎么转移
法律分析:社保转移方法如下:
1、如果跨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转移,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社保中心填写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转移窗口办理转移;
2、如果在统筹地区内或同一市内,只需该单位办理退工停保手续,新单位办理用工参保手续。所需资料: 社保卡+居民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入职通知书+居民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办事流程:在新工作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填写《转移接续申请表》,并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再向转移地的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3.通过时间:如果在审核后没什么问题的情况下,在45个工作日左右就会收到相应的通知。社保关系转移只能转移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失业保险,现实中一般只转移养老险,医保要看新工作地是否接受才可转移。参保人员符合在当地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且需对人事档案及视同缴费年限核查认定时,由用人单位或者参保人员本人向待遇领取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核查认定的申请,并由参保人员本人填写《参保人员人事档案及视同缴费年限核查认定申请表》。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致函参保人员人事档案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一条 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统筹养老金,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
第二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跨省市工作社保转移哪些险种可以转移
个人社保全国可以异地互转。
社保随着工作地点的变动是可以转移,但并非所有险种都可以一起转。目前只能转养老保险跟医疗保险。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是不能转移的,其中跨省转移还可以转移养老账户的统筹金额,省内就只能转个人部分。
1、医疗保险,也有个人账户,辞职后处理方法基本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在当地继续使用,但目前暂不能转移,国家已经出台了有关转移办法。
2、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都没有个人账户,辞职后保险自动解除,但失业保险只要缴费满一年,不是个人原因造成的失业,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3、住房公积金,有个人账户,企业和个人缴纳的费用,全部形成个人账户总额,就如同银行的零存整取所有权属个人,辞职后只不过停止了存钱,但账户的钱还是个人的,只要符合公积金提取规定,随时可以提取,以后也可以续交,是不会作废的。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转移接续办法》第三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下同)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其中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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