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办事指南
一、牡丹江申请公积金贷款材料
《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表》
借款人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件、户口、婚姻关系证明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购房合同
首付款收据
借款申请人在受托银行开立的活期存折或银行卡
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各一张、六分方章各一枚
身份证件
预购商品房买卖合同
预购房票据
借款合同
抵押合同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预购商品房预约登记、抵押权预告登记通知书》
二、牡丹江申请公积金贷款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登记。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经办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进行登记,材料不全的,向申请人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不符合受理条件的,退回申请资料并告知理由。
3.受理。住房公积金后台工作人员中心与审批环节合计5个工作日内核验承办银行递交的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进行审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资料退回承办银行,并告知不予以受理的理由。
4.审批。住房公积金后台工作人员与受理环节合计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予以通过的,出具《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资格审核表》;不予通过的,退件,并告知不予以审批的理由。 5.领取结果。通过承办银行送达申请人。
三、牡丹江申请公积金贷款法律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50号)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