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需要什么材料,能领取多少钱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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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生育津贴需要什么材料

  1、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准生证、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

  3、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盖就诊医院章)。

  4、单位证明(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

  5、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审核。

  二、生育津贴能领取多少钱

  各地的生育津贴规定都是不一样的,并且每个单位对于晚育的假期延长和津贴也都不同。所以还是要咨询体质的单位。

  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注:假期天数,各地区细则规定不同,以各地区为准。)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正常产、满 7 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5% .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50% .

  4、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 300 元补贴。

  三、生育津贴有时间限制吗

  生育津贴有时间限制。小孩出生后3个月内申报,须提交身份证,出生证和准生证的复印件,属难产的须提交有医院盖章并注明难产的出院证明。

  《生育保险条例》规定的很清楚:第十条女职工同进符合下列情况时,享受生育保险;

  (一)连续工龄满一年以上;

  (二)结婚、生育符合《婚姻法》及有关法规规定。

  第十一条女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项目及标准。

  (一)正常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机构,按女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给女职工所在单位,单位再按生育女职工产假前月工资标准支付给本人。剩余部分留给企业,不足的由企业补齐。

  (二)分娩前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治疗费和医疗费。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给每个生育女职工。其中产前检查费100元,正常接生费300元(难产、双胞胎接生费500元,剖腹产接生手术费800元)。超出上述标准的医疗费及药费,由单位报销。

  以上就是小社宝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生育津贴需要什么材料,能领取多少钱”的相关法律知识。需要提醒大家,没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不属于生育保险范畴,不能申领生育津贴。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小社宝,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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