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关于202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最新消息和调整方案
辽宁省202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概要
省份 | 定额调整 | 挂钩调整 |
辽宁 | 增40元/月 | 一是“缴费年限×1元+(缴费年限-15年)×1元”;二是按上年基数增加0.8%;三是年满70、80周岁分别增加40、80元。四是艰苦增加5元,转倾斜。 |
案例演示
鞠伯伯,参加本次调整前62岁,养老金2600元,非艰苦边远地区退休,缴费年限38年。按照今年的调整方法,养老金可以增加121.80元,调整后每月养老金水平为2721.80元,增加比例为4.68%。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定额调整:40元/月;
2、挂钩调整:
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增加的养老金金额=38*1+(38-15)*1=61元;
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增加的养老金金额=2600*0.8%=20.80元。
3、倾斜调整:
无
合计增加的养老金金额
=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倾斜调整
=40+(61+20.80)+0
=121.80元
辽宁省202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方案
1、调整范围
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相关法规办理退休正式手续,纳入领取养老金的企业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五七家属工,不包括我国成立前的企业退休老工人,从2022年1月1日起,上涨养老金。
2、定额调整
退休、退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一律增加40元。2021年的标准是54元,同比减少14元。
3、挂钩调整
(1)与缴费年限挂钩
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1元。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养老金1元。调整标准和2021年持平。
(2)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
以本人2021年12月的养老金为标准,按0.8%的比例增加养老金。2021年的标准是0.6%,增加了0.2%。
4、倾斜调整
(1)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80周岁,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再额外增加40元、80元。2021年相应的标准是45元、90元,同比分别减少了5元、10元。
(2)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额外再增加5元。
(3)企退转干部调整有兜底,养老金总额不得低于调整后全省企退人员人均养老金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