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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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是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和《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范广东省工伤保险的实施,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适用范围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适用于在广东省境内从事劳动的企事业单位职工、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以及其他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

二、保险范围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工伤保险范围包括工伤、职业病和因工死亡。

其中,工伤是指在工作中因意外事故受伤或者患病,需要治疗的;职业病是指在从事的职业中因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等原因患病,需要治疗的;因工死亡是指在工作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职业病导致死亡。

三、保险待遇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丧葬补助金和因工死亡抚恤金。

其中,医疗费是指因工伤、职业病和因工死亡需要的医疗费用;伤残津贴是指因工伤或者职业病导致的伤残程度,按照一定比例给予的月度生活补贴;生活护理费是指因工伤或者职业病导致的生活不能自理,需要雇佣护理人员的费用;丧葬补助金是指因工死亡需要支付的丧葬费用;因工死亡抚恤金是指因工死亡给予死者家庭的经济补助。

四、保险费率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工伤保险费率由省人社厅根据本省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和风险评估结果,经省政府批准后确定。

其中,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工伤保险费率分别由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规定的比例缴纳,雇工的工伤保险费用由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代为缴纳。

五、保险赔付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工伤保险赔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赔付标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其中,工伤保险赔付的时间、方式和程序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六、保险监督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规定,人社部门应当对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同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七、保险宣传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规定,人社部门应当加强工伤保险宣传,提高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意识,推动工伤保险制度的健康发展。

同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向参保人员宣传工伤保险的政策和待遇,解答参保人员的疑问。

结语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是广东省政府为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重要法规,对于加强工伤保险的实施、提高职工的生活保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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