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离职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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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苏州离职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离职后提取住房公积金如下:


  1、到住房公积金中心营业大厅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相关提取指南或登录下载《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了解服务指南下公积金提取相关政策;


  2、持由单位核实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需盖单位公章)和相关提取材料至营业大厅审核;


  符合提取条件的,在公积金中心审核后转入本人公积金卡内,如转入单位结算户次日由公积金承办银行开出转帐支票。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咨询自己单位,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3、离休、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这是常见的情况之一,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6、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7、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8、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9、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0、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12、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13、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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