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工资应该如何支付?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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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工资应该如何支付?

《劳动法》相关法规: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相关法规: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企业招用劳动者,应当根据劳动者岗位职责、能力水平、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在考虑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的基础上,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合理确定劳动者工资水平,并在劳动合同中予以确切。

劳动者在试用期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拓展:太原城镇职工医保缴费基数申报流程一览

1、参保单位需填报《山西省参加社会保险职工工资收入申报表》,经参保人员签字确认,经办人及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出示后由单位留存备查;

2、参保单位登录:山西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点击[参保单位服务]-[更多服务]-[核定业务办理]-[缴费基数申报(批量)],按照操作流程办理相关基数申报业务;

3、网上办理基数申报有异常的,参保单位需携带《医疗保险缴费申报承诺书》、《医疗保险缴费工资申报表》(附件二)纸质版及电子版和退休人员工资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应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4、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一经启用,年度内不能更改;

注:关于退休人员工资相关证明材料,一般指《山西省社会保险离退休人员待遇领取证明》,各单位可通过厅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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