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法规政策有哪些生育政策新规定
人口发展是关系中华民族发展的大事情。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现就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相关政策向社会公开。
第一期
三孩生育登记相关问题
01
三孩生育政策从什么时候起正式实施?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本市三孩生育政策从2021年5月31日(包括5月31日)起正式实施。
02
三孩生育政策具体规定是什么?
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再婚夫妻再婚后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生育三个子女后,其中一个子女死亡或残疾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03
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是以生育子女的数量计算,还是以生育胎次计算?
以生育子女的数量计算。
04
修改后的《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何时开始实施?
11月29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该决定自公布之日即 2021年11月29日开始实施。
05
如何办理三孩生育登记?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办理三孩生育登记:
(一)双方初婚已生育两个子女的;
(二)再婚夫妻再婚后已生育两个子女的;
(三)生育三个子女后,其中一个子女死亡的;
(四)生育三个子女后,其中有子女残疾的。
申请人需出具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居住证)、身份证、结婚证,前两个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页。子女死亡的,还需提供相应的医学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记录。子女残疾的,还需提供《残疾人证》。
06
如何办理三孩生育补登记?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办理三孩生育补登记:
(一)2021年5月31日至本通知印发之日,已经生育第三个子女的;
(二)2021年5月31日至本通知印发之日,已怀孕第三个子女但终止妊娠的;
符合第一种情形的申请人需出具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居住证)、身份证、结婚证,三个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页。子女死亡的,还需提供相应的医学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记录。子女残疾的,还需提供《残疾人证》。
符合第二种情形的申请人需出具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居住证)、身份证、结婚证,前两个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页和终止妊娠的相关医疗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