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病医疗险制度的报销是怎样的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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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病医疗险报销新政策来临
当大病来临时,其实可以先进行社保报销,然后利用大病医疗险来给予报销上的缺口,这样可以使得自己的医疗费用大大减少。接下来,就让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有关南京大病医疗险制度的报销是怎样的吧。
首先大病医保保障的主要是城镇职工医疗险和城镇居民医疗险的参保人员,政策规定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符合支付范围内的住院以及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在进行完社会医保报销的基础之上,个人自付费用超过大病医疗险的起付标准就可以用大病医疗险来报销了。
而今年的大病医保起付标准是以南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的人均支配收入的50%左右设置的,暂定为2万元。换句话来讲,个人自费支付超过2万元的时候就可以享受大病医保的报销了,并且对起付标准以上的费用采取分段累加的制度,报销不设最高支付上限,具体报销比例如下:
1、职工医保:2万元——4万元部分,报销支付比例为60%;4万元——6万元部分,报销支付比例为65%;6万元——8万元部分,报销支付比例为70%;8万元——10万元部分,报销支付比例为75%;1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支付比例为80%。
2、居民医保:2万元——4万元部分,报销支付比例为50%;4万元——6万元部分,报销支付比例为55%;6万元——8万元部分,报销支付比例为60%;8万元——10万元部分,报销支付比例为65%;1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支付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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