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流程怎么走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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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防城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流程怎么走


  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首问责任人当场审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受理,出具《受理回执》,并预签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


  住房公积金工作人员进行审批,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二、防城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办理条件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 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和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防城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办理材料


  1. 身份证件


  2. 婚姻状况声明


  3. 配偶经济收入证明


  4. 异地缴存使用证明及明细


  5. 购房首期交款发票或收据


  6. 购房增值税普通发票


  7. 购房合同


  8. 不动产权证


  9. 不动产预告登记


  10. 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11. 房改部门出具的购房资格证明文件


  12. 承诺书或保证书


  13. 房号证明


  14. 原银行借款合同及还款对账单


  15. 房龄原始查档证明


  16. 房产、土地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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