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广东育儿假执行细则
甘永生称自己是一名“兼职奶爸” 受访者供图
4月3日,在乍暖还寒的江西赣州,甘永生和1岁多的儿子在客厅玩耍,他一会儿陪着孩子玩玩具,一会儿给孩子读绘本,一会儿又给孩子更换纸尿裤。这一幕在妻子眼中显得特别温馨。
甘永生是维美德造纸机械技术(广州)有限公司的一名维修技师,今年春节前,他儿子跟随奶奶一起回了老家,便没有回广州。他此次能安心陪伴儿子,得益于2021年12月修改并施行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其中关于育儿假,规定在子女3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10日育儿假。
记者了解到,进入“三孩时代”,作为缓解生育焦虑、提高生育意愿的重要配套政策,育儿假可以说恰逢其时。但在备受好评的同时,仍然有许多符合条件的夫妻不敢休或休不了育儿假,不少用人单位也表示难以承受休假成本。对此,专家表示,保障育儿假落地,需要主管部门落实执行细节,比如赋予育儿假一定的强制性,确保对职工、企业以及相关主管部门的引导。
职工
“这个假请假不用扣工资,很划算”
“小朋友的童年,最需要父母的陪伴。”甘永生笑称自己是一名“兼职奶爸”,除了一天8小时的上班时间,其他时间他都用来照顾孩子了,喂奶、洗澡、换尿片、带宝宝玩,事事力求亲力亲为,“宝宝对我比对他妈妈还亲,看见我就伸手让我抱。”
曹楚明和妻子都是广州顺丰速运有限公司仓管员,曹楚明是湖南人,妻子是安徽人。由于双方家中的老人年事已高,加上不习惯广东的生活,在孩子满月后,夫妻俩就商量调整工作时间,曹楚明上夜班,妻子上白班,这样既能工作赚钱,又能照顾家庭带好孩子。2月,曹楚明的妻子住院5天,他就向公司申请了育儿假,“这个假期是带薪的,请假不用扣工资,很划算。”曹楚明说。
“丧偶式育儿”是很多中国家庭生活的真实写照,尤其是在农村地区,家庭生活中爸爸的角色经常缺席。今年40岁的郑家织是韶关人,有3个孩子,小儿子不到1岁,还有两个女儿在上小学,妻子在老家全职照顾家庭,他在东莞宝达日用品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达公司”)做工。“我每次离开家来东莞,孩子们都抱着我不撒手,让我不要出外打工。”说着郑家织的眼眶湿润了,“老家在农村,挣不够养家的钱。”为了不缺席孩子们的成长,去年他休完法定假期外,每两个月还争取周末时间赶个来回,“尽力多和孩子视频,多给他们一些父爱。”
孩子同样留守在四川老家的张家英,也是宝达公司职工,她的小儿子今年9月份满3岁。广东省出台育儿假后,今年1月,她就向公司申请了假期,加上春节假期,她回家能多陪伴孩子10天,“孩子眨眼就长大了,一个月不见母子关系就生疏了,育儿假是国家给的福利假,当然要用好它。”
相较于产假、陪产假,广州市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副团长、女职工权益维护专业组组长、广东启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满玉认为,共同育儿假有着更为重要和深远的意义。“我国进入了老龄化阶段,育儿假政策的出台是希望提高育龄妇女和夫妻的共同生育意愿,男女共同休息,一方面减轻了女性在就业方面的很多难题,另一方面也更好地完善了家庭教育氛围。”
问题
细则未出台,育儿假还是“纸上美好”?
然而,现实中,很多职工表示育儿假还是“纸上美好”,很难享受到。
今年2月17日,广东某公司职工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发帖称,儿子今年两周岁,广东公布育儿假政策后,自己多次询问能否休假,单位一直答复“暂时无法执行”。
记者随机采访了不同行业的多名职工,询问育儿假实施情况。5家建筑企业和2家制造企业职工表示没有听说这个假;一家国企职工表示休不了,单位的说法是需等待具体实施细则出台;一家互联网企业从业者则表示,给假也不休,自己的工资是多劳多得,休10天育儿假,再加上4天双休,一个月去了大半,月底的奖金工资就所剩无几了。
“政策只说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但是国家和省还没有出台细则,放假的成本由谁承担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一位央企人力资源负责人表示,政策出台后,他们去相关部门咨询了假期工资如何支付等问题,得到的口头答复是“国家财政支付40%,企业承担30%,个人承担30%”,“我们职工的岗位和工种不同,工资也不同,具体工资支付上还需要财务部门仔细核算,这也是人工成本。再加上,我们按照这个口头政策执行了,如果政府制定了不一样的细则,我们还要重新再算一遍,给职工退钱补钱,这都是麻烦事。”该负责人表示,现在他们只好安抚职工说延长本年度休假时效期限,等政策细则出台后,职工再补休育儿假。
甘永生所在的企业位于广州开发区长岭居产业园,该园区有企业215家,目前有10多家企业职工可以享受到育儿假。该园区工会专职副主席龚皓表示, 辖区企业反映育儿假执行慢的主要原因是实施细则未出台,在执行过程中会出现很多不确定因素。比如企业不让职工休育儿假,职工能否像未休年假一样主张折算工资;不休育儿假的话,企业会承担哪些法律后果;10天育儿假是10天连休,还是可以分开休;孩子发烧要去医院看病,职工是否可以申请先休一天的假等。
杨满玉表示,首先,育儿假的工资标准没有明晰,用人单位就不知道如何给职工发放假期工资。比如它是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正常工资的全额发放,还是参照职工的基本工资全额发放,或者奖励假工资的不同标准发放,这些都是难题。其次,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要考虑劳资双方。作为企业方,执行育儿假肯定增加了运营成本和人力资本,职工方面临的问题就是怎么样合理地去跟企业申请,如果生产繁忙时,能不能获得企业审批也是一个问题。
建议
推动育儿假落地从试点开始
如何让育儿假真正落地?宝达公司工会主席唐熳怡认为,工会要大力宣传,提高职工对政策的知晓率,“育儿假政策刚出台,我们公司就第一时间通过多种途径告知职工,并按政府文件于2021年12月1日起开始执行。”
长岭居产业园工会则鼓励企业依托集体协商推进育儿假执行力度,让公司和职工共同协商约定符合法定条件的职工享有育儿假、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以及没休育儿假的补偿等问题,依法保障职工权益。
政府部门需要哪些作为? 杨满玉建议,政府部门出台正向的激励措施,通过减税降费进行补贴,鼓励企业积极推行育儿假。同时,用生育保险或社保基金覆盖假期工资。除了正向引导外,也要奖惩结合,用法律给予育儿假一定的强制性效力。
“父母每年各享受10天的育儿假,出发点特别好。”广州市委党校教授、广州妇女学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性别平等评估咨询委员会专家葛彬认为,政府部门还需出台具体细则,方便企业操作。比如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测算出不同企业在育儿假期间的用工成本,明确用工成本的负担主体承担人是谁,育儿假期间是发放全额工资还是部分工资,如果不休有什么惩罚手段等问题,“一步到位有点难,可以先试点再推开。”(来源:南方工报 作者:全媒体记者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