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节假日不给三薪犯法吗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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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法定节假日不给三薪犯法吗


  1、法定节假日不给三薪是属于违法的行为,用人单位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进行加班,应该支付300%工资的加班费,如果用人单位未支付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


  2、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共11天:


  (1)元旦,放假1天(每年1月1日);


  (2)春节,放假3天(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4)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6)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3、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二、需要交纳加班费个税吗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针对节假日加班工资是否缴纳个税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个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取得两倍或三倍的加班工资,是否属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免缴个税。


  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介绍,根据我国个税法的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加班工资不属于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应并入工薪收入依法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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