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租房提取公积金影响以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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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提取了住房公积金,是否影响以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终止提取业务,并保证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满足最高贷款额度计算标准,则不对贷款造成影响。职工需要终止业务或调整公租房租赁提取金额的,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实时办理。
(按照住房公积金和补充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分别不高于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之和的30倍和补充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之和的10倍计算,若个人要贷足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50万元、补充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10万元,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和补充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分别至少保留1.67万元和1万元;若家庭要贷足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100万元、补充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20万元,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之和分别至少保留3.34万元和2万元。)
(注:住房公积金和补充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与贷款金额间的计算标准可能根据调整而变动,此外,贷款金额还受套数认定、房屋总价、还款能力、最高贷款限额等因素影响,实际贷款金额请以贷款受理时和审核结果为准。)
上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1)申请人在本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申请人及配偶按照本市关于公租房准入条件等相关法规,租赁已纳入本市主管部门公租房网上签约系统管理的公租房并按法规办妥租赁备案;
(3)申请人及配偶目前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等生效中的提取业务;
(4)申请人及配偶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一套房屋的租赁费用;
(5)无配偶关系的2名及以上的个人共同参与租赁,同一时间段内仅允许其中一个申请人及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如申请人的配偶参与提取,也应当符合以上提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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