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复发后还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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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工伤复发后还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工伤复发后还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小社宝提醒您,工伤复发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可以依法享受的工伤待遇的情形,因此员工可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包括停工留薪等工伤待遇。

二、

工伤保险享受哪些待遇呢

  工伤保险享受的待遇有: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

  3.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4.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并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5.其他待遇。

三、

工伤保险怎么走流程

  工伤保险按照下列流程走:

  1.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2.认定为工伤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3.持鉴定结论、住院结算单及费用明细表等材料向社保部门申请报销。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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