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社保补充登记入口
该页为小社宝展示 单位社保补充登记入口,希望能给你带来方便,感谢您对小社宝的支持。单位补缴社保最长能补缴几个月
一、单位补缴社保最长能补缴几个月 单位补缴社保最长能补缴24个月。 缴的费用一般是以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并且按照20%的比例进行补缴。小社宝提醒您,社保补缴需要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户口原件及复印件; 3.持规定银行卡原件复印件; 4.填报某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请表到户籍所在地社保局征收窗口进行办理。二、社保补缴需要什么手续 社保补缴需要的手续有: 1.由参保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补缴申请, 2.填写好补缴申请表的相关信息; 3.本人确认后,经办人员签字盖章,进行缴费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
单位社保补缴可以补几个月?怎么补缴?
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的社保中断补缴没有时效限制,劳动者一旦发现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缴纳社保的可以要求单位补缴。如果补缴期限超过一年的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利息。那么单位社保补缴可以补几个月?怎么补缴呢?快来下面这篇文章了解一下吧。一、单位社保补缴可以补几个月单位补缴社保不存在时效限制,但前提是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的社保中断。如果是用人单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的,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保,补缴期限超过四个月的会影响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补缴期限超过一年的需要缴纳利息。《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单位没给交社保可以补交吗
一、单位没给交社保可以补交吗 单位没给交社保可以补交。 用人单位欠缴社保,可以进行补交。用人单位为员工补交社保时,应当持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劳动合同等到办理地的社保机构进行补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
单位破产后还要求补缴社保吗
一、单位破产后还要求补缴社保吗 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为: 1、成立清算组 人民法院应当自宣告公司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股东代表、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所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 清算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清算组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 破产财产主要由下列财产构成:宣告破产时破产公司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破产公司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得的财产;应当由破产公司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破产债权包括: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以及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其数额超过担保物价款
辞职后原单位社保补缴会同意吗
职工社保缴纳依据的是劳动关系存在与否,劳动关系依然解除,不存在社保缴纳的义务。社保是由于公司在社保账户申报的过程中造成的延迟现象,且由于政策性原因不能补缴,公司已尽到义务。如果员工仍然坚持给他补缴,可以让他进行劳动仲裁。之前与单位有约定的,一般来说,社保的补缴请求一般是会被受理的。关于“辞职后原单位社保补缴会同意吗”的问题,接下来跟小社宝小编一起来看看。一、辞职后原单位社保补缴会同意吗?职工社保缴纳依据的是劳动关系存在与否,劳动关系解除,不存在社保缴纳的义务。7-9月份的社保是由于公司在社保账户申报的过程中造成的延迟现象,且由于政策性原因不能补缴,公司已尽到义务。如果员工仍然坚持给他补缴,可以
在我国单位社保补缴说明是什么
1、“税号”。2、“工商登记执照信息”。3、“批准成立信息”。4、“缴费单位专管员”。5、“单位类型”、“隶属关系”。6、“开户银行”。7、“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帐户(身份证号)”。8、1、“新增”。2、“续保”。3、“转入”。4、“市外转入”。9、“月缴费工资”。关于“在我国单位社保补缴说明是什么”的问题,接下来跟小社宝小编一起来看看。一、补缴手续1、直接提供补交月的工资凭证复印件,加盖财务章和公章,凭证上要有员工的本人签名。2、员工的劳动合同复印件3、单位起草一份补交申请,就说是经办人员失误之类的原因,补交保险。上面注明员工姓名和身份证号。加盖公章。带上公章,去那现填表四
单位的社保缴费金额是多少?怎么查询单位交的社保缴费记录?
怎么查询单位交的社保缴费记录?单位的社保缴费金额是多少?单位交社保有什么好处接下来一起来看看最新相关资讯吧。怎么查询单位交的社保缴费记录1、参保个人可以通过登录支付宝或者微信,找到里面的城市生活服务或者便民生活,找到社保查询页面,点击输入自己的相关信息就可以查询社保的缴费记录,点击缴费记录明细就可以看见参保单位的缴费明细了,需要注意的是部分城市是没有开通此项服务的。2、参保人或者参保单位可以登录当地的app进行查询,每个地方的app可能有所不同,但是只要搜索社保输入自己的相关信息,点击查询就会显示社保的缴费记录,点击缴费明细就可以看见参保单位和个人的缴费记录明细了。3、参保人或者参保单位可以在
河池单位参保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河池单位参保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七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七条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帐号以及国
崇左单位参保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崇左单位参保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用人单位和个人应按照规定,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在成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二、崇左单位参保登记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依据文号主席令第35号 第七章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七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
宁波社保补缴新单位需要什么材料?
一般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会为员工交社保,这是一种义务,也是一种责任。社保可以补缴,补缴有一定的流程,各个地方都是不同的,比如当事人满足什么条件,要交什么材料等等这些问题,可以去当地社保局咨询。那么,宁波社保补缴新单位需要什么材料?请看下文。一、宁波社保补缴新单位需要什么材料不管是单位还是个人,需要携带《就业登记花名册》,补缴起、止月份本人发放工资的会计凭证等相关材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审核,补缴审核通过的,单位或个人持补缴申请表到参保统筹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补缴。因各种原因单位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帮工、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人员未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须办理单位从
社保登录单位编号是哪个(2023年最新分享)
导读:本文小社宝来给大家介绍有关社保登录单位编号是哪个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社保单位编号是什么社保单位编号指什么1、个人社保编号为8位数字,参保窗口开具的《养老医疗保险申报缴费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卡》、《劳动保障手册》的首页、网上个人社保缴费情况中“个人基本信息”及“个人缴费明细”都有个人社保编号。2、社保编号有个人和单位的区分。单位编号是工作单位建立的社保登记编号,用来为员工缴纳社保,并且根据此社保编号可以进行一些查询、申报和统计等工作。个人编号是个人缴费或单位为其缴费的登录号,也是以后享受待遇的依据。单位社保编号怎么查询一、单位社保号怎么查询1、在社会保险经办机
社保补缴可以补多少个月?社保缴费记录如何查询?
社保一共包含五种保险,其中包括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以及医疗保险,而医疗保险又有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农村医疗保险,社保涵盖的范围非常广泛,能够切实解决各个阶层的对于生活的需求。 社保补缴最多几个月 1、一般来说,按照相关的法律法定,参保单位进行补缴社保最长可以补缴两年的期限,超出两年的部分是不能进行补缴的,但是由于各个地方的社保法规不一样,可能补缴的年限也是不一样的。 2、如果是超出了三个月的社保补缴,一般需要参保单位提供一定的材料,比如说银行工资流水、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等等,可以证明该企业与员工确实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才能够补缴之前的社保。 3、如果参保单位
新单位补缴社保可以吗?个人承担费用吗?
新单位补缴社保是可以的,但是,新单位只能补缴入职当月的社保,不能补缴上个月的社保。新单位可以补缴社保,新入职的员工会在次月发工资的时候,新单位会扣缴本月的社保费用,缴纳本月的社保。也就是说,新单位只能补缴本月的社保,不能补缴入职之前上个月的社保。如果新单位没有补缴当月的社保,参保人可以和新单位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并要求补缴社保,或者向负责社保征收的税务机关进行投诉。 近两年来由于受到疫情的影响,很多参加社保的人都会因为失业导致社保中断,在找到新的工作单位后要求新单位对中断的社保给予补缴,今天小编就通过本文给大家讲
解除劳动合同后单位不给补缴社保怎么办
一、解除劳动合同后单位不给补缴社保怎么办 解除劳动合同后单位不给补缴社保的办法如下: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办理社保减员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办理社保减员,用人单位拒绝的,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进行投诉,也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依法办理社保减员手续。用人单位办理社保减员后,劳动者可以依法在新单位办理社保缴纳,劳动者也可以办理个人灵活缴纳。二、职工社保补缴如何补缴 职工社保补缴方式如下: 首先需要单位准备出具书面申请,陈述补缴的事实及理由,填写一式三
怎么查单位社保比例(怎么查单位社保比例是多少)
导读:本文小社宝来给大家介绍有关怎么查单位社保比例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本文目录一览:1、怎么查看单位深圳按照多少比例缴纳的社保2、如何查询公司的社保缴费情况?3、企业单位社保缴费比例是多少?明细查询怎么查?4、怎么看单位给自己交了多少社保有几种方法可以查5、企业社保缴费比例怎么查询6、如何查询五险一金单位个人缴纳比例怎么查看单位深圳按照多少比例缴纳的社保查看单位深圳社保的缴费比例,可以在深圳社保局查询。深圳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按照深圳市在职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规定:医疗保险,分为一、二、三档,一档个人+公司共计8.2%,缴费基数为职工月工资总额。最高为社平工资
崇左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崇左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章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七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七条 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
张掖企业社会保险登记收费吗
一、张掖企业社会保险登记收费吗 张掖企业社会保险登记不收费。 二、张掖企业社会保险登记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主席令第35号) 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
兰州企业社会保险登记收费吗
一、兰州企业社会保险登记收费情况 不收费 二、兰州企业社会保险登记设定依据 1、《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依据描述: 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时,登记部门为其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用人单位需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表2-1)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批准成立证件; (二)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和资料。 对在统筹地区外参加其他社会保险项目而申请在本地区参加工伤保险的,还应提供其社会保险登记证及统筹地区外的参保缴费证明。 跨地区的特殊行业应采
平凉企业社会保险登记在哪办理
一、平凉企业社会保险登记在哪办理 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市社保中心352-354窗口 二、平凉企业社会保险登记受理条件 1.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 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4.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
宜春市企业社会保险登记收费吗
一、宜春市企业社会保险登记收费吗 不收费 二、宜春市企业社会保险登记办理材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三、宜春市企业社会保险登记办理依据(节选)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3号 )第四条进一步加强督查和定期通报工作……并加强与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能源、铁路和民航部门的数据共享。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