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生育津贴的报销流程是什么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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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人社局近日消息:2018年1月1日及以后生产或流产符合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条件的女性,可去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领生育保险。不管是“大宝”还是“二宝”,都按“98天基础待遇+30天生育假”计发,难产再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一胎增加15天。


  一、生育津贴怎么算?


  从业妇女生产或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高出部分由用人单位补差;低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发。


  生育生活津贴=女职工生产当月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此次调整,取消“晚育假”,新设“生育假”,生育妇女在生育假30天期间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生育生活津贴享受期限标准:妊娠7个月以上,顺产产假98天,难产加15天,生育假30天,如果是多胞胎,每多1胎增加15天;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享受42天假期;4个月以下流产,享受假期15天。


  生育医疗费补贴:妊娠7个月以上包括不满7个月早产,医疗费补贴3000元;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医疗费补贴500元;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医疗费补贴300元;人工流产不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


  看了下面例子你会更明白:


  本市职工李小姐一直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她于2018年1月22日顺产诞下二胎,享有产假、生育假合计128天。李小姐所在公司2018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那么,她将获得多少金额的生育保险待遇?


  ·她将获得的生育生活津贴为:8000元÷30天×128天=34133.34元;


  ·她将获得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0元;


  ·她获得的生育保险待遇总额为:34133.34元+3000元=37133.34元;


  二、领取生育津贴有什么条件?


  生育保险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生育的医疗费用;


  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上海生育保险政策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生育妇女,均可按《办法》规定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从业妇女,其所在单位已经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帐户的;


  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失业妇女从业时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帐户的;


  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自由职业者、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人员,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帐户的;


  其他在本市城镇单位就业,并按本市城镇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生育妇女。


  三、上海生育津贴的报销流程是什么?


  ·准备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户口簿或《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6、根据个人的不同情况,还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


  ①对于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对于外省市户籍的生育妇女,需携带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同意生育的证明;


  ③对于在外省市生育的妇女,需携带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的出院小结和小孩《出生医学证明》;


  ④对于男方为军人的,需携带《士兵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对于符合计划内生育第二个孩子,需携带经市或区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再生育子女告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上海生育保险报销申请流程:


  12周之内去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登记,计生办会给个联系卡,然后拿此联系卡去地段医院进行初次产检领孕产妇保健手册,然后在16周内拿着小卡去你想生产的医院建大卡,产检。产检是不能用医保卡的。不过生产时可以用医保卡。生完小孩后,到各区社保中心领取生育基金,生育基金包括你产假时的工资即 生育生活津贴,加3000块医疗补贴。如果单位有另外帮你们买商业医疗保险的话,可以拿着医疗收费单去保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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