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租房提取公积金审核受理条件有哪些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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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宿迁租房提取公积金审核受理条件有哪些


  职工连续缴存3个月住房公积金房的


  二、宿迁公积金租房提取办理依据(节选)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建金〔2015〕19号)


  第一点 明确租房提取条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由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第三条 简化租房提取要件。职工租房提取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租住商品住房的,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因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出具房产信息查询结果证明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不收取费用。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三、宿迁公积金租房提取办理流程


  1.职工填写住房公积金使用申请审批表、支取凭条交所在单位核实,并由单位盖章确认;


  2.职工持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到管理中心(管理部)办理提取审批手续;


  3.管理中心(管理部)受理后随即审核相关材料并予以审批;


  4.承办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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