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需要什么材料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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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金华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需要什么材料
《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原件一份。
二、金华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设定依据
省级法律依据
1.《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2.《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94号);
3.《关于印发浙江省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84号)。
三、金华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1.申请人有依法取得接续登记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
2.申请人申请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应当如实向经办机构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做出不予接续登记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四、金华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线下办理时间和地点
具体地址: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金华市婺城区西关街道双龙南街858号)三楼社保综合服务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5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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