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资料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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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苏州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资料


  1.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原件;


  2.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或境外永久居留证件或境外身份证原件;


  3.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银行卡(如尚未办理关联或需要变更银行卡,需提供苏州大市范围内工、建、农、中、交、苏州任一一家银行发出的本人借记卡)。


  二、苏州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法律依据


  1、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四)出境定居的;”。


  2、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3、《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


  第九条“管理中心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是依法管理住房公积金的、非盈利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申请;”,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二)出国、出境定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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