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创业补贴申领流程有哪些
一、抚州市创业补贴申领流程有哪些
1、申请,网上办理:申请人在互联网或人社app上首先需要注册账号并登陆。 申报人选择要办理的业务,点击办理。申报人填写申报信息,扫描上传所需材料。
2、受理,确认申请材料及业务表单内容,正常受理。不予受理,材料补齐补正通知。
3、办理,批量审批,生成《一次性创业补贴资金拨付申请表》和《一次性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
4、送达,短信送达告知申请人补贴申领审核成功,等待拨付。
二、抚州市创业补贴申领法律依据节选
1、《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节选)
第九条:……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鼓励地方开展一次性创业补贴试点工作……。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46号)(节选)
第二条:……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力和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3、《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节选)
第十二条:一次性创业补贴。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的人员范围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申请人高校毕业证记录的签发时间到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时不超过5周年)自主创业并已领取《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初次创办企业并领取营业执照、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化解过剩产能企业中的职工和失业人员;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创办企业且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为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