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如何提取公积金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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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积金是个老话题,每个家庭遇到的情况各不一样,很多读者非常关心新的政策出来后,遇到一些特殊情况有没有更好的解决方法,如帮助子女买房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积金吗?离职后可不可以提取原单位所缴纳的公积金?国企地质类的产权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等等问题,记者咨询了长春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负责人,并给出了准确专业的回答,希望能够帮助这些有疑惑的购房者。


  李先生:我离异,名下有一套房产,还有多年前已还清的房屋商业贷款记录一次(该房子不在我名下),现在想再购买一套大一点的住房,请问我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吗?


  答:第一、二套自住住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认定是否为二套房,除看人民银行的征信报告外,还需看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住房情况查档表以及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系统历史数据。建议您先查询上述资料。


  苏女士:我想咨询一下,我现在有一笔住房贷款,余额在30万元,我公积金的缴费也已经连续超过一年了,当时贷款是在光大银行办的,想请问一下现在转成公积金贷款手续要怎么办理呢?


  答:商转公贷款只能办理纯公积金贷款,转贷金额不能超过借款申请人所能享受的最高额度,商业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借款申请人可享受公积金贷款金额,且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必须已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待房产证办理抵押登记后携带相关材料到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贷款专区提出申请。


  张女士:我在昆明工作,单位性质是国企地质类,缴纳住房公积金,现在在曲靖陆良购房(商业房贷),我能不能把住房公积金里面的余额提取出来去交房贷?


  答:在昆明行政辖区以外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职工或配偶,在购房当地无工作单位或者无公安管理部门出具的常住证明等相关资料,不得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铁路、石油等行业的职工,由其行业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办理。


  罗小姐:请问我3 年前离开单位,所买的公积金可以提取出来么?需要什么条件?


  答:辞职、解聘以及其他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本人自愿不再缴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申请销户提取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上的余额以及销户利息。户口在昆明市行政辖区内的职工,男性年满50 周岁、女性年满45 周岁,本人自愿不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申请销户提取;户口在昆明市行政辖区内但年龄达不到以上规定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按《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托管手续。职工两年后未能再就业的,可以申请销户提取。需提供的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单位提取证明、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提取职工本人在缴存银行开立的储蓄卡(号)或存折(号)。


  吴先生:我在老螺蛳湾有一套住房,名字是我的,2009 年被政府拆迁,回迁无期,现在我以女儿的名字购买一套商品房(女儿未婚),请问我是否可以提取我和我爱人的住房公积金。


  答:购房后,职工及其配偶、拥有房屋产权的共同买受人自购房一年内,可以提取不超过首付款金额的住房公积金。2、购买商品房(一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的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单位提取证明、经过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付款发票、提取职工本人在缴存银行开立的储蓄卡(号)或存折(号)。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结婚证、配偶的身份证件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出具的提取证明。


  王先生:我是去年11 月份开始还第一期房贷,目前已经拿到房产证,请问现在可以办理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了吗?需要些什么资料呢?


  答:商转公贷款只能办理纯公积金贷款,转贷金额不能超过借款申请人所能享受的最高额度,商业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借款申请人可享受公积金贷款金额,且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必须已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待房产证办理抵押登记后携带以下材料到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贷款专区提出申请。1、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婚姻关系证明、住房公积金缴存账号证明、收入证明;2、共有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婚姻关系证明;3、保证人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按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4、抵(质)押物凭证及评估报告;5、原借款合同及公证书;6、原商业住房贷款银行出具的证明(附贷款银行签章的当月借款对账单或还贷清单);7、购房合同;8、原还款存折或银行卡。


  李小姐:我在昆明贷款买房,现在属于还款期,但是公积金在安宁买的,请问我可以提取安宁的公积金还款昆明的房贷吗?


  答:购房后,职工及其配偶、拥有房屋产权的共同买受人自购房一年内,可以提取不超过首付款金额的住房公积金。还贷期间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所提金额之和不得超过当年偿还贷款本息的金额,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房价总额。


  职工与公积金中心签订了《住房公积金委托扣划还贷协议》的,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办理提取。


  陈先生:请问租房是否可提取公积金,如可以,需提供些什么手续?


  答:1、职工家庭租房居住,家庭月平均收入低于本市上一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并且房租超出家庭收入10%的,可以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租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的租金,提取金额不超过缴存职工的年缴存额。2、需提供的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单位提取证明、户口簿、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以缴工资基数为准)、结婚证(或未婚证明)、房产管理部门备案后租赁合同、出租方的房屋租金完税凭证(租住保障性住房的,提供租房发票)、房屋管辖地公安管理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或者居住证明、提取职工本人在缴存银行开立的储蓄卡(号)或存折(号)。


  3、计算公式:(1)租房建筑面积不大于60 平方米的:月租金×实际租用月;(2)租房建筑面积大于60平方米的:(月租金÷租用面积)×60×实际租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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