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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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湖南省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1)登录手机公积金APP首页,点击“业务办理”→“公积金提取”→选择提取类型;


  (2)按照提取类型上传相关所需资料,提交中心审批;


  (3)提交中心审批后可以在“业务办理”页面“待办”中查看办理进度,中心系统后台会在1——3个工作审批完成,审批结果会以短信形式通知申请人。


  二、湖南省公积金提取额度


  同一套房屋产权所有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首付款金额,一次性付款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买该房屋的总价款。付款金额按剔除该套住房货币补贴部分后核算。提取金额至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的百元位。


  三、湖南省公积金提取法律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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